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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2012第二季度报告2012年6月30日 2012-07-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77号文《关于核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的核准,本基金自2012年3月5日起修改了基金合同中基础行业定义,并相应修改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及收益分配条款。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请查阅指定报刊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相关公告。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1.本基金自2012年3月5日起修改了基金合同中基础行业定义及投资比例,并相应调整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 沪深300指数×55% +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45%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该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公允性较好的股票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期融资券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的推出旨在更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为债券投资人提供更切合的市场基准,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2.基金合同修改前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计算公式为: 上证综指与深证综指的复合指数×7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20%+同业存款利率×5%; 其中:上证综指与深证综指的复合指数=(上证A股流通市值/A股总流通市值)×上证综指+(深证A股流通市值/A股总流通市值)×深证综指 基准指数的构建考虑了三个原则: (1)由于当前并不存在一个为投资者广泛接受的基础行业指数,所以以自定义方式来构建业绩比较基准,若将来出现一个能得到市场认可的基础行业指数,我们将在研究对比的基础上选择更为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 (2)投资者认同度。选择被市场广泛认同的上证综指、深证综指、中信标普全债指数作为计算的基础指数,并以流通市值比例为权数对上证综指、深证综指作加权计算。 (3)业绩比较的合理性。基金投资业绩受到资产配置比例限制的影响,根据基金资产配置比例来确定加权计算的权数,使业绩比较更具有合理性。 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75%、20%、5%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连锁计算的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基金合同修改前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4年3月26日至2012年3月4日)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年3月26日正式生效。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原基金合同约定。 自基金合同修改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3月5日至2012年6月30日)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为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基金经理任职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完毕基金经理注册;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流程和系统控制保证有效实现公平交易管理要求,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分析,确保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各项公平交易制度及流程。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从4 月份开始,中国经济以“量价齐跌”的方式打破一季度以来所面临的僵局,最主要的特征是产出缺口加速下滑、商品价格下跌、PPI 和CPI 环比负增长、资金成本下降。我们认为,二季度是一个过渡,先破而后立,经济量价齐跌后有助于建立新的经济均衡点,经济“阵痛”中孕育新的希望。 从4、5月份看,工业产出缺口加速扩大,经济短期加速下滑。用电量等指标进一步证实经济加速下滑。经济的加速下滑打破了市场的乐观预期,市场震荡向下。本基金操作上,主要是增加了稳定增长类行业和成长类个股的配置,减少了周期性板块的配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2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4188元,累计份额净值为1.9638元,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7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0%,基金表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3.01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三季度市场将处于经济与政策观察期。国际方面,在欧债危机阶段性缓解,但全球经济增长放缓预期显著,各国央行开始实施宽松化政策,能否有效促使经济复苏,仍需要观察。国内方面,首先,虽然经济增速和需求显著回落,但宽松的刺激政策预计会有效阻止经济进一步恶化,资金面紧张的情况也会有所缓解。再次,从实体经济看,三季度企业去库存过程仍将持续。因此,三季度的A股市场有望先抑后仰,存在阶段性机会,为此我们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的投资机会:(1)增持具有安全边际的个股。(2)以医药为代表的消费行业和部分成长性良好的板块估值水平合理,我们将重点予以关注。(3)投资策略上,我们保持中性仓位,以精选个股为主。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本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基金募集的文件; 2、本基金基金合同; 3、本基金托管协议; 4、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还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或下载。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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