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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2-03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竞得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阳光城集团兰州梨花岛置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兰州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以下简称“梨花岛置业”)近期竞得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梨花岛置业竞得项目情况 梨花岛置业近日在皋兰县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人民币6171.248万元的总价竞得宗地编号为G1254、G1255、G1256号、G12567号、G1258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述宗地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公司参加上述各地块的挂牌出让活动及其竞买成交总价款人民币6171.248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参加土地竞买累计金额5.74亿,均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竞买结果均在股东大会对经营班子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后续事项 梨花岛置业将根据上述宗地成交确认书的有关约定,与皋兰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上述各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宜的进展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2-03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适应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公司开展业务做准备,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房地产”)拟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在福州市闽侯县设立全资子公司。 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成立子公司的概况 (一)公司名称:福州盛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阳房地产”,已取得名称预先核准,目前正在按公司设立的有关程序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最终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三)股东及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滨江房地产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四)经营范围:依该公司章程约定; (五)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出资在公司总裁批准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本次出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出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出资事项由盛阳房地产章程中作出约定,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出资合同)。 三、本次出资的人员安排 公司合并持有盛阳房地产100%的股权,盛阳房地产为公司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单位。本次出资不涉及人员的安排。 四、本次出资设立子公司的目的、资金来源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出资目的 为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公司在福州市闽侯县进一步开展业务做准备。 (二)资金来源 本次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三)本次出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资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公司合并持有盛阳房地产100%的股权,本次出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福州盛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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