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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资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第二季度报告

2012-07-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7月1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资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8月16日至2012年6月30日)

  ■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1年8月16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60%—95%,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本基金投资于资源行业股票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如因基金管理人界定资源行业的方法调整或者上市公司经营发生变化等,本基金投资于资源行业股票的资产低于股票资产的80%,本基金将在三十个交易日之内进行调整。

  (3)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基金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6)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7)本基金投资权证,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9)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60%—95%;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0)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若将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修改或变更,致使本款前述约定的投资禁止行为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被修改或取消,基金管理人在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禁止行为和投资限制规定。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5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9.92%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分析评估监督机制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对于一级市场申购等场外交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完善了相关分配机制。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3次,均为ETF基金因被动跟踪标的指数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2年2季度,市场呈震荡走势, 5月份指数创出今年以来新高,但在随后的6月显著调整。截至2012年6月29日,沪深300指数收于2461.61点,二季度单季上涨0.27%。分阶段看,市场在4月份大幅上涨,在6月份显著调整。从结构上看,食品饮料、医药、以及装饰园林等成长股涨幅居前;煤炭、有色、建材等板块涨幅落后。资源行业股票整体下跌,二季度中证内地资源指数下跌4.85%,子行业中煤炭、基本金属跌幅居前,稀土板块表现较好。

  一季度市场在政策放松的预期以及流动性的改善背景下显著反弹,在取得一定涨幅后,投资者把关注点落在经济增长上。整个二季度,经济下滑迹象愈加明显,但宏观政策受房价高企的制约,空间十分有限。与固定资产投资相关的行业,其盈利在经济快速下滑的背景下被显著下调,投资者对其未来信心愈加不足,估值中枢下挫,市场在投资品板块的拖累下显著调整;而盈利相对稳定的消费、医药以及部分成长股仍旧表现优异,各个板块之间表现差异巨大。资源行业属于投资品相关行业,出现了较显著的下跌。

  本基金于在二季度保持了相对中性的仓位,在结构上看,重点配置了煤炭行业;对景气度下滑幅度可能较大的基本金属、黄金等行业进行了低配。由于过早地减持了一些涨幅较大的板块,以及对煤炭行业的超配,导致本基金收益率在二季度落后比较基准0.91个百分点。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95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5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67%。

  4.4.3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三季度,本基金认为国内经济下滑趋势目前仍然未能得到扭转,而企业盈利则开始加速下滑。政策着力点可能会转向保增长,但受制于高房价和潜在通胀压力,力度始终有限,这可能会使得本次经济调整持续时间超出市场预期。对于资源行业,在全球需求疲弱的背景下,中国经济减速加剧了资源品价格调整的节奏,可以预见,中国经济何时见底回升,是决定资源品价格拐点的重要影响因素。

  三季度,经济下滑的同时,政策放松的方向虽较为明确,但力度可能低于预期,市场弱势震荡的可能性较大。对于资源行业,长期投资逻辑仍不清晰,也难以形成趋势性投资机会,在三季度业绩阶段性见底以及估值进一步非理性下挫后,资源板块存在阶段性反弹机会。

  基于对经济、市场以及资源行业的判断,本基金下一阶段将保持相对灵活的股票仓位,重点配置业绩确定性较强的子行业或者个股。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资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易方达资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4.《易方达资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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