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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第二季度报告 2012-07-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7月1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 A: ■ 2、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 C: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1.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 A: ■ 2.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 C: ■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1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6)本基金投资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债、可转债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债券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 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4)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3%;因流通受限证券价格波动、基金规模变动、新股申购等基金管理人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上述比例被动超标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停止主动买入流通受限证券并在流通受限期结束后卖出流通受限证券。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规定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3. 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6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41%;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2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41%。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分析评估监督机制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对于一级市场申购等场外交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完善了相关分配机制。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3次,均为ETF基金因被动跟踪标的指数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2年2季度,欧洲债务危机继续演进,美国经济复苏弱于预期,外部需求增长乏力;随着投资增速回落,国内需求持续低迷,中国经济增速在二季度继续放缓,通胀水平同步回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开始明确放松,先后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利率,同时管理层也表达了对经济的担心,以及对政策放松的支持。市场资金面多数时间保持宽松。基本面和政策面对债券市场构成支持,债券市场多数时间趋势性上涨,但在6月末受到资金面趋紧的影响有所调整。 本基金在2季度继续维持对信用债的重点配置,在4月份主要配置高票息品种;5月份对利率产品进行了波段性操作,并增持短久期、中高等级信用产品。6月份,随着市场收益率不断走低,本基金逐渐对债券持仓进行调整,降低了组合久期和杠杆。 基于对基本面的判断,本基金在二季度大部分时间维持了较低的转债仓位。6月份,随着股票市场下跌,而政策放松预期逐渐增强,本基金逐渐提高了对转债的配置。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14%;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8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13%。 4.4.3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经济和通胀仍然趋势性下行,基本面因素仍有利于债券市场;而之前我们所担忧的政策超预期的情况也并未出现。六月份债券市场的调整,主要是由于资金面因素的扰动;预计7月份资金面得到缓解之后,债券市场收益率将有所回落。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经济下行趋势中,仍会有超预期因素的扰动,这种扰动一方面来自于波动的经济数据,一方面来自于新的刺激政策(尽管这些政策的实际实施力度和效果并不确定);这些因素的出现,会对市场预期产生影响,进而导致债券市场的波动。在未来一段时间,债券市场区间震荡的可能性较大。 在这种市场环境下,博取价差收益的难度在增加,获取票息收益是更为安全的选择。与高等级信用产品相比,利率产品的持有期收益不具备明显优势,更为适合作为波段操作的工具;高票息产品仍具有到期收益较高的优势,但受制于流动性因素,也应对持仓水平有所控制,避免流动性风险。 六月份的转债市场受到基本面和资金面因素的双重打压,持续走低。我们仍认为,当前的市场风险已经释放较多;在市场充斥的对基本面的强烈悲观预期下,基本面和政策面的超预期变化很可能对市场产生正面刺激。因此,我们对未来的权益市场保持谨慎乐观态度,并将继续寻找转债的投资机会。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4.《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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