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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2012第二季度报告 2012-07-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7月1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5月6日至2012年6月30日) ■ 注:1.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投资于基金的资产合计不低于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60%,投资于基金的资产中不低于80%投资于黄金基金。 (2)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5%。 (3)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20%。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4)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 (5)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 前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7)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8)每只境外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中基金资产净值的20%。如投资境外伞型基金,该伞型基金应当视为一只基金。 (9)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20%。 (10)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在基金合同生效6个月后,若基金超过上述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30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有关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本基金将不受上述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上述限制。 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已经转换为以人民币计价。 3.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0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54%。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此处的“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Guan Yu (管宇)的“任职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张小刚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本基金未聘请境外投资顾问。 4.3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4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努力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相应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根据境外市场的交易特点规范交易委托方式,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4.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5.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2012年第2季度,欧债危机随着法国, 希腊大选后政治格局的变动卷土重来,希腊各政党为组阁所作的努力最终未能成功。希腊于6月17日重新举行议会选举。德国财长将此举称作是对希腊能否留在欧元区的“全民公决”。此外,西班牙国内的经济局势继续恶化,国债收益率和银行业稳定性都开始滑向失控的状态。由于欧洲银行体系的整体的杠杆很高,投资者担心希腊或西班牙的危机失控将会导致类似08年熊斯坦和雷曼兄弟破产所引发的流动性紧缩,进而对于金价形成压制。美国通胀水平在去年第三季度见顶后持续地下行,导致美元负利率的情况持续地改善。但是观察由TIPS推算预期通胀率发现,目前市场对于中长期通胀的预期没有明显的变化。因此基金经理判断,金价的这一轮回调是由短期风险因素诱发的。 自从金价在去年首次突破1540美元到6月底重新回到1540美元附近,其间历时差不多一年时间,全球黄金ETF对应的黄金持有量进一步增加了10%。此外,根据世界黄金协会公布的各国中央银行黄金储备的变化记录,大部分国家的中央银行都在增加其黄金储备。可见投资者持有黄金的意愿并没有明显的改变。 黄金价格在2012年第二季度进入调整势态,其间两次下行到关键点位1540美元附近获得支撑反弹。在此其间,黄金主题基金的仓位基本上在85%到90%的区间内调整。在4月底到5月初,本基金分批将组合中占比约10%的金矿股ETF等量置换成黄金ETF。由于此前金矿股ETF的回调跌幅大于金价,金矿股ETF对于组合的超额收益贡献为负。 4.5.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2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15%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99%。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自欧债危机发生以来, 欧洲各主要国家围绕债务危机展开反复的政治博弈。每次危机进入临界状态就会倒逼各方作出一些妥协和让步。妥协的主要方向就是财政稳健的国家(以德国为首的北欧各国) 透过各种救助机制向南欧各国的金融财政体系输送流动性。长期来看,债务货币化是解决危机的主要手段,这对于金价属于利好因素。与此同时,由于美国经济复苏步伐缓慢,美联储公开市场委员会已决定延长扭曲操作(OT)期限至今年年底。在会后的新闻发布会上,伯南克提前预警称,如果就业市场的表现还是不尽如人意,美联储将会进一步扩大资产购买规模。综合以上观察,基金经理认为未来一段时期内利率和通胀的变动将向有利于金价的方向发展。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5.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5.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 5.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基金。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文件; 2.《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4.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5.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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