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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第二季度报告 2012-07-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2年7月1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根据《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1)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浮动范围:60%-95%;除股票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比例浮动范围为5%-40%,其中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 (2)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2、本基金按规定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已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7次,原因是指数型投资组合投资策略需要,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资本市场的走势经历了两个主要的阶段,首先在4月份市场预期流动性放松以及积极的财政政策对经济正面支撑作用的背景下,市场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但进入5月份以来,月度经济运行数据的披露显示出经济的回落幅度超出市场预期,企业经营情况的不断恶化,市场开始出现回落。 基于对经济基本面相对悲观的判断,本基金在二季度前半阶段的上涨中并没有大幅加仓,而是采取了积极调整组合结构的做法。在二季度频繁的微观调研基础上,本基金较大幅度的增持了受益于行业趋势和政策的电子行业(主要为LED及面板行业),业绩增长确定且受益于行业发展的石油机械行业,受益于金融改革政策的非银行金融行业。与此同时,减持了部分与宏观经济联系密切的煤炭等行业的个股。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75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6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虽然二季度的大幅下跌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市场负面情绪的释放,但三季度的资本市场依然有可能继续呈现弱势。经济的见底回升会是个非常复杂而缓慢的过程,而在这样的过程中,企业经营情况也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而受到内外部环境的影响,政策的力度和可操作空间与2009年相比不可同日而语。因此,在这样的判断和背景之下,保持中性仓位,同时积极寻找结构性投资机会依然是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海正药业(股票代码:600267)发行主体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5日发布公告,国家环境保护部正在对海正药业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海正药业涉及到的问题为:外排废水COD超标排放,电缆沟积存高浓度污水;抗生素菌渣等危险废物擅自出售给无资质的企业;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网的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上述公告发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就海正药业环保问题进行了及时的跟踪分析研究,认为海正药业环保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对该公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实质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对该公司进行持续跟踪研究。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5.8.3 其他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8.1.1 中国证监会批准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8.1.2《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8.1.3《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8.1.4《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8.1.5《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8.1.6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8.1.7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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