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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2-07-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A8版)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宋宝云 电话:010-63081144 传真:010-63081071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7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陈文才、李磊、吴成强、许悦平、于珊珊、张长虹、童心怡 电话:010-57601709、010-57601777、010-57601775 传真:010-57601770 (七)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国际企业大厦A座8-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国际企业大厦A座8-9层 负责人:顾仁荣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岳军、王需如 电话:010-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0 (八)发行人律师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一号写字楼A座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一号写字楼A座12层 负责人:张利国 经办律师:游有仙、史旭 电话:010-66553388 传真:010-66555566 (九)承销商律师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3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34层 负责人:赵洋 经办律师:高翔、邓金梅、田明子 电话:010-58091000 传真:010-58091100 (十)评级机构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01室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评级人员:赵其卓、刘贵鹏 电话:010-51087768 传真:010-84583355 (十一)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开户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4201518300052504417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湖滨花园裙楼(华侨城兴隆街22号) 电话:0755-26922082 (十二)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育军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7813 (十三)债券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负责人:王迪彬 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899400 六、认购人承诺 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此安排; (四)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招商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五)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共同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所聘请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2年3月31日,除下列事项外,发行人与发行人聘请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 1、截至2012年3月31日,财务顾问国电财务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国电的控股子公司,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发行人直接持有国电财务12.68%股权,并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大渡河公司和英力特分别持有国电财务9.51%和2.44%股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国电财务已向发行人提供的贷款余额为45.32亿元。 2、截至2012年3月31日,招商证券直接持有发行人19,411,224股A股股票,占发行人当期股本的0.13%;招商证券参股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其管理的基金产品合计持有发行人238,879,865股A股股票,占发行人当期股本的1.55%;招商证券参股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其管理的基金产品合计持有发行人8,000,000股A股股票,占发行人当期股本0.05%。 3、截至2012年3月31日,瑞银证券的股东UBS AG持有发行人4,190,593股A股股票,占发行人当期股本的0.03%;发行人关联方国电资本持有瑞银证券14%的股权,但不参与瑞银证券的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并非瑞银证券的重要关联方,未形成对瑞银证券的控制或重大影响。 4、截至2012年3月31日,长城证券控股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国电电力(600795)2,859,548股,系长城久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被动持有,占发行人当期股本总额的0.02%。 5、截至2012年3月31日,申银万国证券直接持有发行人200,000股A股股票,通过定向理财业务持有48,500股A股股票,合计占发行人当期股本的0.0016%。 6、此外,发行人总会计师姜洪源先生现任国电财务董事。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信评估机构 本公司聘请了大公国际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评级。根据大公国际出具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涵义 大公国际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列示的主要优势和机遇 1、我国电力需求持续增长成为公司发展的有利外部因素; 2、中国国电将公司定位为火电及水电业务整合平台予以较大力度支持; 3、公司装机规模持续提高、发电量较快增长,市场地位持续提升; 4、公司装机主要分布于资源丰富或电力需求旺盛区域,具有一定区域优势; 5、公司清洁能源装机比例持续提高,火电装机技术水平不断改善,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6、公司融资渠道多元化,融资能力较强。 (三)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和挑战 1、公司电源结构以火电为主,煤炭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水平具有影响; 2、公司负债规模增长较快,资产负债率持续上升,有息负债占比较高。 (四)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国际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国际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大公国际将在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发布年度报告后一个月内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不定期跟踪评级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大公国际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1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大公国际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三、发行人主要资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银行授信的情况 发行人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多家银行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共给予公司1,839.50亿元的贷款授信总额度,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1,034.56亿元,尚未使用授信额度为804.94亿元。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的违约情况 本公司在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最近三年未发生过违约现象。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本公司于2011年8月公开发行55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信用等级和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均为AAA级。债券期限为6年,即2011年8月19日至2017年8月19日,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5%,第二年为0.5%,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2.0%,第五年为2.0%,第六年为2.0%。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1年9月2日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可在2012年2月20日至2017年8月19日期间转换为本公司的A股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67元/股。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到付息日。 (四)本次发行后的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78.94亿元,包括2008年5月公开发行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39.95亿元,和2011年8月公开发行55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金额为80亿元,其中第一期40亿元已于2012年6月19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40亿元发行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158.94亿元,占本公司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402.46亿元的比例为39.49%。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偿债指标 ■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法定名称: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D POWER DEVELOPMENT CO., LTD. 住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西路4号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国电电力 股票代码: 600795 法定代表人:朱永芃 成立时间: 1992年12月31日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 邮政编码: 100101 电 话: 010-58682200、010-58682100 传 真: 010-64829902 公司网址: http://www.600795.com.cn 电子信箱: gddl@600795.com.cn 经营范围: 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电网经营;新能源项目、高新技术、环保产业的开发与应用;信息咨询;电力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写字楼及场地出租(以下限分支机构)发、输、变电设备检修、维护;通讯业务;水处理及销售。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情况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结构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国电电力股本总额为15,394,570,590股,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 注:公司于2011年8月19日公开发行了55亿元的可转换债券,自2012年2月20日起至2017年8月19日可转换为公司流通A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2.67元/股,由于利润分配,转股价格自2012年6月12日起调整为2.57元/股。截至2012年6月30日,累计共有851,000元“国电转债”已转成公司股票,转股股数为318,975股。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国电电力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 三、发行人组织结构以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管理机构。公司具体组织结构如下图: ■ (二)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128家全资、直接和间接的控股企业,并主要参股19家企业。该等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 (1)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持有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50%的股权,但公司能够控制该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财务政策,因此公司对该公司具有实质控制。 注2:公司直接持有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通过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合计持股比例为80%。 注3: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进行增资并于2012年3月12日变更工商登记,增资完成后,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8,689.66万元,实收资本为68,689.66万元。 注4:公司持有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49%的股权,但公司能够控制该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财务政策,因此公司对该公司具有实质控制。 注5:国电电力山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进行增资并于2012年2月6日变更工商登记,增资完成后,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5,188.80万元,实收资本为45,188.80万元。 注6: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进行增资并于2012年2月17日变更工商登记,增资完成后,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840万元,实收资本为1,840万元。 (2)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2011年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列: 单位:元 ■ 注:上述公司2011年的财务报告均已经中瑞岳华审计。 2、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78家间接控股公司,并主要参股19家公司。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国电。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中国国电直接持有本公司51.78%的股份。中国国电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4月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 法定代表人:朱永芃 注册资金:120亿元 主营业务:从事与电力相关的煤炭能源投资;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销售;发电设施、新能源、交通、高新技术、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电力业务相关的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进出口业务;房屋出租。 中国国电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 注:2010年财务数据引自中国国电的《审计报告》(中瑞岳华审字[2011]第05705号),2011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中国国电控股装机容量达到10,672万千瓦,其中,火电8,350.40万千瓦,占78.25%;水电1,072万千瓦,占10.04%;风电1,226万千瓦,占11.49%;其他发电机组23.6万千瓦,占0.22%。2011年中国国电发电量为4,770亿千瓦时。 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中国国电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国电由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因此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资委。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发行人的股权关系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本公司的股权关系如下: ■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9名董事、5名监事和7名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 ■ 注:李秀华女士2011年6-12月在公司领取薪酬。 2、监事 ■ 注:截至2011年12月31日,吴强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12,400股。 3、高级管理人员 ■ 注:许琦先生2011年7-12月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控股股东的兼职情况如下表所列: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的兼职情况如下表所列: ■ ■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参见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债券情况 参见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电力行业发展概况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先行性行业,是重要的基础产业。近年来,我国电力行业发展呈现出如下特点: 1、发电装机容量增长较快 2006年以来,我国发电装机容量数据如下表: ■ 数据来源:2006-2010年数据来源于中电联《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年报》;2011年数据来源于中电联《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 “十一五”期间,我国发电装机容量累计增长86.86%,年复合增长率13.32%,期间新增装机容量超过“十五”期间的2倍。 但受煤电矛盾及信贷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2010年开始,电源工程建设投资规模较以前年度有所回落,预计未来几年新增装机规模将呈下滑态势。 2、电源结构及布局持续优化 近年来,国家积极发展包括水电、风电、核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在内的绿色发电,加大小火电机组关停力度,加快大型电源基地的开发建设,使电源结构和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 (1)非火电发电装机比例持续增长 2009年末、2010年末及2011年末我国非火电类型发电装机容量比重分别为25.51%、26.57%及27.50%。“十一五”期间,风电装机容量连年翻倍增长;水电装机容量、核电在建规模均居世界第一位。火电投资下降较快,全国火电投资在电源投资中的比重由2005年的70.30%,下降到2011年的28.39%。 (2)火电机组向大容量、高参数、环保型方向发展 “十一五”期间,国家“上大压小”政策进一步得到落实,小火电机组关停进程加快,五年间共关停小火电机组7,682.5万千瓦;火电平均单机容量由2005年的5.68万千瓦提高到2010年的10.5万千瓦。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投运烟气脱硫机组超过5.6亿千瓦,约占全国煤电机组容量的86%;全国已投运烟气脱硝机组超过9,000万千瓦,约占煤电机组容量的14%,在建及规划脱硝工程容量超过1亿千瓦;“十一五”期间,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累计下降37克/千瓦时,相当于累计节约标准煤约3.2亿吨,相应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9亿吨,整个电力行业“十一五”期间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7.4亿吨,行业节能减排及环保水平得到快速提高。截至2011年末,全国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比重超过70%,6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比重达到33%,高效、清洁机组已经成为燃煤发电主力。2011年末,全国在运行百万千瓦超超临界火电机组达39台,成为世界拥有超超临界机组最多的国家。 (3)地区布局进一步优化 我国煤炭资源分布不均衡,煤炭的储量和生产集中于西部,山西、内蒙古、陕西和新疆四省区集中了全国近76%的煤炭储量;而用电需求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及中部地区等煤炭资源缺乏地区,经济最发达的十省市(北京、辽宁、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煤炭保有储量仅占全国的5%。地域上供求不平衡导致大量“西煤东运”,运煤占用铁路运力的比重已高达51.2%,公路运输压力也很大。 “十一五”期间,内蒙、新疆、宁夏等西北部地区的煤电基地煤电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加快,“西电东送”取得巨大成就,输煤逐渐转变为输煤输电并举,东部地区煤电装机规模得到了合理控制,电源地区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 3、用电量明显增加 2006年以来,全国用电量及增长率数据如下表: ■ 数据来源:2006-2010年数据来源于中电联《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年报》;2011年数据来源于中电联《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 “十一五”期间,全国用电量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1.15%左右,人均用电量从2005年的1,894千瓦时/人年提升到2010年的3,100千瓦时/人年,我国用电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4、电力供需紧张局面基本缓解 2006年以来,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利用小时数情况如下: ■ 数据来源:2006-2010年数据来源于中电联《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年报》;2011年数据来源于中电联《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 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之后,我国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有所缓解;2004年,我国装机容量不足的情况已经得到根本性改善;2005年开始,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逐步下降,2010年及2011年利用小时数略有回升。 目前,电力供应总体较为充裕,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但受电煤供应紧张、河流来水偏枯等随机性因素影响,区域性、时段性、季节性缺电仍然较为突出。 5、煤电矛盾仍未得到根本缓解 2002年以来,国家放开了电煤指导价格,实行市场定价,而电价目前仍实行政府定价机制。近十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火电装机规模的超常规发展,加上国际原油、煤炭价格快速上涨,导致国内电煤价格不断攀升。2003年以来我国煤炭价格累计上涨幅度超过200%,但同期上网电价涨幅不到40%,煤价上涨对发电企业的利润挤压严重。 为缓解煤电矛盾,国家于2004年底推动煤电联动政策。该政策规定,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便将相应调整电价。具体操作是:煤价上涨新增成本中的30%由发电厂自行承担,70%由国家调整电价来解决。 2009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分别于2009年11月、2011年5月和2011年11月宣布调整上网电价。其中,2011年11月的电价调整中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约3分钱,煤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6分,所有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提高2.5分;同时,对煤炭价格涨幅进行临时限制。该次调价在一定程度缓解了电力企业经营压力,但煤电矛盾仍未得到根本缓解。 (二)行业监管体系 发电行业涉及国民经济的多个领域,其经营服从多个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其中最主要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及电监会等。 国家发改委作为国家经济的宏观调控部门,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以及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等。 国家能源局作为国家发改委管理的国家局,其主要职责包括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负责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开展能源国际合作;以及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 电监会依照国务院授权,行使行政执法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履行全国电力监管职责。其主要职责是:制定电力市场运行规则,监管市场运行,维护公平竞争;参与制定电源发展规划及发电企业技术、安全和质量标准;根据市场情况,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电价建议;监督检查电力企业生产质量标准,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制定电力争议纠纷解决程序,处理电力市场纠纷;负责监督社会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是中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中国国电下属的骨干发电企业,是国内最大的电力上市公司之一,以发电业务为主业。近年来,通过加快结构调整,形成了以火力发电为主,风电、水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可再生能源的比例逐步提高,金融、煤炭、煤化工、多晶硅、铁路等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模式。 公司的产品以电力产品为主,辅以热力、煤炭和化工产品。公司及子公司发电业务分布于东北、华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的23个省、市、自治区。截至2011年底,公司控股装机容量3,204.04万千瓦,其中新能源和清洁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控股装机容量的28.49%。 2、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1)按行业和产品构成,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下转A7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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