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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2-053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2月25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深圳市富海银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海银涛”)持有公司8,434,857股股份,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10.29%。 公司于2011年6月24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由82,000,000.00股增加至123,000,000.00股,富海银涛持股增至12,652,285.00股,持股比例仍为10.29%。 2012年3月2日,公司收到富海银涛的减持股份告知函,富海银涛于2012年2月27日至2012年3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减持后富海银涛仍持有公司股票6,522,2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0%,公司已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于2012年3月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12年6月29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由123,000,000.00股增加至184,500,000.00股,富海银涛持股增至9,783,428.00股,持股比例仍为5.30%。 2012年7月18日,公司收到富海银涛的股份减持告知函,富海银涛于2012年7月16日至2012年7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9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本次减持后,富海银涛仍持有本公司股票9,193,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 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规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后富海银涛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告知函》; 2、《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18日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尚荣医疗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551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富海银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或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八号路鼎业大楼0801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2年7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156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持股变动无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但需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本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 称:深圳市富海银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八号路鼎业大楼0801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000,000.00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捷思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三、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的义务人本次转让股份的目的: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 二、富海银涛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转让所持尚荣医疗股份的可能,并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2012年7月16日至7月17日,富海银涛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尚荣医疗无限售普通股590,400股,占尚荣医疗总股本的0.32%,富海银涛占尚荣医疗总股份的比例降至5%以下的日期为2012年7月17日,富海银涛公司已不再是尚荣医疗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 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富海银涛拥有的尚荣医疗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卖出尚荣医疗股票613万股,占尚荣医疗总股本的4.98%,具体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富海银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签署日期:2012年7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富海银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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