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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2-034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2-07-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年7月16日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黄少彬的通知。截至2012年7月16日下午,黄少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平台以4.64元/股减持本公司9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2%,减持后黄少彬拥有公司29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5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黄少彬于2011年2月14日以10.40元/股价格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9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4%。经2011年10月21日,本公司实施201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黄少彬持股增至3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4%。上述股份已于2012年3月16日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 二、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12年7月16日,黄少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平台减持广州浪奇股份达到2.0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完成前后,黄少彬持有广州浪奇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黄少彬拥有的广州浪奇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黄少彬累计减持广州浪奇9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2%,本次减持后,黄少彬拥有广州浪奇29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51%,仍为广州浪奇持股5%以上的股东。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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