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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B 公告编号:2012-026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2012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7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董事严肃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专项现场检查问题的整改方案》;(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大公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专项现场检查问题的整改方案》。) 二、董事会以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 经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大公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B 公告编号:2012-027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专项现场检查问题的 整改方案 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5月21-25日接受贵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的专项现场检查,并于2012年6月18日收到贵局2012年6月11日下达的《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2012】14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接到《告知书》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整改小组,对《告知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认真查找原因、漏洞,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整改草案。按照《告知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7月18日,专门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七次会议,对整改草案进一步讨论、听取修改意见,最终审议并通过了《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专项现场检查问题的整改方案》。现将整改方案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 2009年6月,公司完成增资控股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仁恒”)重大资产重组,成为红塔仁恒的控股股东。公司在上述重组过程中,红塔仁恒、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集团”)、仁恒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仁恒”)等重组各方就资产权利瑕疵、担保等事项作出了承诺。其中,红塔集团、新加坡仁恒、红塔仁恒承诺于2009年10月8日前办理完毕红塔仁恒包括科研楼、锅炉房等在内的11处房屋的房产权证和13530.213平方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同时重组协议约定,若上述资产权证无法办理或未能按期办完,红塔集团、新加坡仁恒、红塔仁恒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经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现场检查,截止检查日,红塔集团、新加坡仁恒、红塔仁恒仍未办完应当在承诺的期限内办理完毕的上述资产权证,也未对公司的损失进行赔偿。 二、关于问题造成原因的自查 截止2012年5月31日,红塔仁恒的下列土地使用权、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 房产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
自《增资扩股协议》签订以来,红塔仁恒已为办理相关产权证书做了大量工作,经自查,尚未办妥权属证书的房产办理进度如下:已完成建设局档案存档验收、规划局规划验收、土建验收、测绘验收、人防验收、防雷验收、涉外事项审查等工作,预计在补交完土地契税后可以取得相关产权证书。 相关产权证书办理滞后,未能如期办妥的主要原因包括: 1、红塔仁恒原承办人在非主动离职的情况下,因情绪使然导致工作和资料交接不清,出现疏漏,影响了该项工作的进度。 2、红塔仁恒办理上述房地产权证时,在缴纳土地契税的环节上,与当地政府就之前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出现一定分歧,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红塔仁恒一直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这对办理工作的进展造成了较大影响。 3、关于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根据珠海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关于同意珠海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申请退回部分用地的复函》(珠国土函[2003]205号)、颁发的珠海市[2003]准字第042号《建设用地批准书》,由于政府收回红塔仁恒用地面积13530.213平方米,因此向红塔仁恒补偿8543.62平方米水厂用地,不足的4986.593平方米另行处理;退回用地已交地价款可用于支付水厂用地的地价。由于红塔仁恒在未来几年面临整体搬迁的可能,公司就该事项一直和珠海市政府保持联系,市政府意见倾向于在未来的搬迁补偿中一并考虑上述土地补偿的问题。因此,红塔仁恒目前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证存在一定客观困难。 三、整改措施 (一)房屋产权证的办理 由于上述11处房屋已完成前期各项验收、审查等工作,红塔仁恒将尽快补交土地契税,以取得相关产权证书。 (二)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基于红塔仁恒在未来将面临整体搬迁的可能,红塔仁恒将继续就土地补偿及使用权证的办理问题与珠海市政府积极进行沟通协商,争取尽快完成有关使用权证的办理。为了贯彻落实证监局《告知书》的指示精神,尽快解决存在问题,若上述土地使用权证未能在整改开始后2个月内完成办理手续,公司将要求红塔仁恒的原股东按照资产重组时的承诺,对未按时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证作出相应的赔偿,以保证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 (三)整改责任人员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珠海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季向东先生 (四)整改预计完成时间:2012年10月18日 此次广东证监局在对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的现场检查过程中,工作认真负责,对有关房产和土地逐一进行了实地考察,帮助公司发现了重组过程中遗留的问题,为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尽快按计划完成整改,为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B 公告编号:2012-028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 经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一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应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第二条 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企业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经营发展规划、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第三条 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条件下,在公司盈利,并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3、根据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董事会认为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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