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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博元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2-07-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名称: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ST博元 股 票 代 码:60065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珠海青禧贸易有限公司 住 所:珠海市前山港昌路999号嘉伦大厦(附楼)315房 通 讯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爱国路泰宁花园C栋16C 邮编:519000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2年7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其因司法裁定增加持有的ST博元股份的结果。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资料如下表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介绍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ST博元1230万股限售流通股,共计6.46%的股份。除此之外,珠海青禧贸易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珠海青禧贸易有限公司因司法裁定,获得了ST博元6.46%股权,合计1230万股股份。 通过本次权益变动,珠海青禧贸易有限公司将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 二、持股计划 此次股权转让以后,珠海青禧贸易有限公司暂无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ST博元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在未来12个月内,珠海青禧贸易有限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增、减持ST博元的股份,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ST博元股份的情况 本次交易前,珠海青禧贸易有限公司未持有ST博元的股权。 本次交易后,珠海青禧贸易有限公司直接持有ST博元1230万的股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司法裁定书》的当事人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方: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珠海青禧贸易有限公司 2、转让股权数量和比例 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6.46%的股权予珠海青禧贸易有限公司。 3、股权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 转让的股权为法人股,非国有股股权,股权性质未发生变动。 4、转让价款 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部分股权进行了双方评估,评估价为人民币5483.1万元,委托上海捷利拍卖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29日对上述股票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5483.1万元。拍卖所得价款用于偿还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欠债务。 5、转让方式和付款安排 转让方式: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沪一中执字第261号执行裁定书 付款安排:2012年7月11日前 6、司法裁定时间、生效时间及生效和终止条件 裁定时间:2012年7月11日 生效时间:2011年7月11日 生效条件:自送达后之日起生效 终止条件:无 7、特别条款 无 三、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ST博元股权存在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的ST博元6.46%的股份还未过户。 权利限制情况: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为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6.46%股权,合计1230万股,上述股份目前全部为限售流通股,因此,珠海青禧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司法裁定获得的1230万股上市公司股份也同样处于限售状态,对应的股权分置改革业绩承诺义务已由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代为履行,在取得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后可以上市流通。 第四节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直系亲属及相关知情人买卖ST博元股票情形的自查情况: 经自查,本公司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报告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ST博元流通股股票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需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与签署 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了声明,对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进行了承诺和保证。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珠海青禧贸易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8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珠海青禧贸易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珠海青禧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身份证明文件; 3、珠海青禧贸易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4、司法裁定书; 5、在权益变动报告公告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知情人买卖ST博元股票的自查报告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明文件; 二、备置地点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寒朵 联系电话:0756-2660313-817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珠海青禧贸易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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