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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9 证券简称:天广消防 公告编号:2012-029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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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7月24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13号文核准,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并于2010 年 11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总额为7,500万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0,000万股。
201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0,000万股。2012年5月22日,公司进行了权益分派,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总额变为20,000万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总额变为15,000万股。
目前公司股本总额为 20,000 万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3,44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67.22%。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
(1)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自对天广消防增资的工商登记之日(2009年7月24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上述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2 年7 月 24 日。
2、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000 万股,为公司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的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1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备注 |
| 1 |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万股 | 1,000万股 | |
| 合 计 | 1,000万股 | 1,000万股 | ||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本次上市流通的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做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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