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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070 股票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1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于2010年7月9日、8月25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富山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7月10日、8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在上述专户银行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督导期虽已结束但仍需继续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为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监管,经三方协商一致,于2012年7月20日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对"原协议"的期限进行延长,一致约定将"原协议"的有效期延长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保荐机构督导期结束之日止。除此修订之外,"原协议"(及此前已签订的补充协议)其余部分保持不变且完全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码:2012-030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及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在筹划收购资产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2年7月9日开市起停牌、于2012年7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原预计不晚于7月23日披露相关公告并复牌。 自申请停牌公告以来,公司管理层积极与各意向出让方沟通协商,着力推进重大事项进展。目前,中介机构已全部进场,公司已与其中之一标的公司的股东基本达成收购意向;公司与另一标的公司的部分股东也已基本达成收购意向,还有部分股东由于预估值问题导致转让意向、转让比例等相关事项无法确定而推迟达成意向时间,预计可于7月30日前与各意向方达成收购意向。 鉴于上述情况,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7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不晚于7月30日公司披露相关进展公告后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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