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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之A份额和B份额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和B份额于2012年7月23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简称:华安300A,代码:150104;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简称:华安300B,代码:150105。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2012年7月20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5元,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净值1.005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2012年7月20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993元,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净值0.993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2期)投资组合 构建情况说明的公告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2012年第2期已于2012年7月3日开始正式运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基金2012年第2期的运作期为2012年7月3日至2012年9月26日。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2年7月16日完成对本期产品的投资组合构建,截至2012年7月16日基金资产中各大类资产比例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2012年6月11日公布的相关通知规定,后续本公司将不再公布本基金的参考收益率,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将根据此规定进行相应的修改。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本公告中的投资组合构建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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