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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 000030、200030 股票简称:*ST盛润A、 *ST盛润B 公告编号: 2012-037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劲松大厦5D)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16日以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6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建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王建宇先生、郝滨先生、杨斌先生、邵良志先生、潘承东先生、张鑫淼女士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工作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深圳证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2】43号文件)相关文件要求,公司特制定了《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工作方案》,请各位董事审议,内容请见附件1。 以上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回报计划》的议案 本公司的持续发展需要股东的大力支持,因此公司将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结合本公司近期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对方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股份”)的股东就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的承诺内容,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请各位董事审议,内容请见附件2。 以上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论证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深圳证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2】43号文件)相关文件要求,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落实《通知》文件内容,同时确认此次专项工作的负责人为公司董事长王建宇先生,董事王建宇先生担当具体实施人,由董事会秘书处具体执行股东回报规划事宜。本专项工作小组成员立即就股东回报规划与独立董事、部分流通股股东做了沟通,从股东回报规划安排、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决策程序和机制的完善上做了专项研究论证,同时通过电话方式接收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确认适合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分红事项决策程序,最终制定了《认真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论证报告》,请各位董事审议,内容请见附件3。 以上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2】43号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对方富奥股份股东就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的承诺内容,公司决定对《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将《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修改为: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上市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配。若监事对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存在异议,可在董事会上提出质询或建议。 董事会通过分红议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应提供网络投票形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上市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若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上市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若外部经营环境或者上市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上市公司可对当年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应制订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说明该等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因,并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需就利润分配政策的变化及新的利润分配政策是否符合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则、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利益进行审议并发表事前意见。新的利润分配政策应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须履行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决策程序,股东大会应提供网络投票形式。 若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2、将《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对股东的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或派送红股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在分派股利时,所依据的税后可分配利润根据下列两个数据按孰低原则确定:(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的累积税后可分配利润数;(二)以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或者境外主要募集行为发生地会计准则调整的财务报表中的累积税后可分配利润数。” 修改为: “公司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对股东的利润分配采取现金、股票方式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公司在分派股利时,所依据的税后可分配利润根据下列两个数据按孰低原则确定: (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的累积税后可分配利润数; (二)以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财务报表中的累积税后可分配利润数。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利的外汇折算率的确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确定,如果股东大会决议未做出规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所涉外汇兑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及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当期经营业绩等因素拟定: (一)上市公司的整体业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无可预期的严重影响公司发展的不利因素存在; (二)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未出现异常变化,公司经营业绩稳步提升,现金流量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现状; (三)上市公司在未来1~2年无重大资本开支,或者有重大资本开支且已预留充足的投资资金,现金分红不至影响公司业务发展; (四)上市公司所处外部融资环境有利于公司采取股权融资或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发展资金,融资渠道畅通,社会资金成本相对较低,能够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并有利于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经营原则。 如董事会认为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情况时,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在保证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上市公司每年将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在确保足额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前提下,上市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 上市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上市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3、【其他修改内容由上市公司定稿后加入】 以上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8月8日——2012年8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8日15:00——2012年8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8月9日13:30-15:00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泰然酒店(原泰然宾馆)4楼会议室 审议事项: 1.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工作方案》议案; 2.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回报计划》议案; 3.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论证报告》议案; 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25日
股票代码: 000030、200030 股票简称:*ST盛润A、 *ST盛润B 公告编号: 2012-038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定于2012年7月24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劲松大厦5D)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16日以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那女士主持,公司监事牛素艳女士、王敏女士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工作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工作方案》议案完善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回报计划》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论证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四个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7月25日
股票代码: 000030、200030 股票简称:*ST盛润A、 *ST盛润B 公告编号: 2012-039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将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公司董事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8月9日下午13:30-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8月8日——2012年8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8日15:00——2012年8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泰然酒店(原泰然宾馆)4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8月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B股股东及持授权委托书的股东代表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 6、参加会议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时持有公司A、B股股票的股东进行网络投票时,应当通过其持有的A股股东账户与B股股东账户分别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内容 (1)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工作方案》议案; (2)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回报计划》议案; (3)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论证报告》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特别强调事项 无特别强调事项。 3、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请见2012年7月25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上刊登的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登记; (4)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劲松大厦5D本公司董秘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9日的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输入买入指令; B、输入证券代码 360030; C、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100.00元代表总议案,表示对议案1-4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
D、输入委托股数: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E、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5)注意事项 A、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B、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C、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投票举例 如某股东对议案 1 投赞成票,申报如下: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 “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申报方式如下: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C、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进行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流程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票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8日15:00——2012年8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内容如下:
注: 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股东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帐户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劲松大厦5D 本公司董秘室 邮编:518040;联系电话:0755-83877511、83875531 2、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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