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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2-047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第四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件概述: 鉴于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2012年7月9日至2012年7月25日止,已连续13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4.3.12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二、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4.3.1条第(十五)款规定:"在本所仅发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本所有权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如果公司在之后的七个交易日(自2012年7月26日起至2012年8月3日止,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情形没有消除,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第14.3.9 规定,如果公司股票出现第14.3.1条第(十五)款规定情形的,公司将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本公司股票停牌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2、根据深交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12】214号)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4.3.24条、第14.3.25条和第14.3.27条的规定,如本公司股票被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本公司股票将自交易所作出决定后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板交易,并不再在主板行情中揭示,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公司股票终止上市。鉴于深交所退市整理期制度的相关技术准备尚待完成,进入退市整理期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为确保本公司股份在终止上市后可以进入相关场外交易市场转让,公司将于近期与一家具有《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4.1条规定资格的股份转让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如本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将委托该机构提供进入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或者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的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事宜,以及办理股份重新确认、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本公司将视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实行终止上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台商投资区灿坤工业园 邮政编码:363107 联系电话:0596-6268161 联系传真:0596-6268104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2-048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 本公司股票"闽灿坤B" (证券代码:200512),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12年7月23日至7月25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7月26日停牌一小时。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75%),目前正与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国有),就漳州台商投资区灿坤工业园东区,总面积约1,000至1,500亩,商谈"灿坤科技文创园区项目(名称暂定)"开发,具体详见今天同时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拟与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将视该项目商谈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此之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以上说明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至少三个月内不存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事项。 2、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 公司于2012年7月13日披露了《201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2年中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4、 公司从2012年7月9日至2012年7月25日止,已连续13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4.3.1条第(十五)款规定"在本所仅发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本所有权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如果公司在之后的七个交易日(自2012年7月26日起至2012年8月3日止,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情形没有消除,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具体详参阅公司今天同时披露的《关于本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第四次)》。 5、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2-049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拟与漳州市 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灿坤"、公司直接持股75%),与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国有)基于长期良好合作发展关系,目前正在商谈拟共同成立一家合资公司,就漳州灿坤目前租用的漳州台商投资区灿坤工业园区东区(面积约1,000-1,500亩,该土地归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所有),作为"灿坤科技文创园区项目(名称暂定)"进行开发。该"灿坤科技文创园区"主要为吸引两岸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设计产业等企业、人才与教育机构入驻。 由于本投资开发项目,具体的合作细节正在商谈中,尚未协商一致,投资金额及投资比例等合作要素均未明确,且还须经当地政府相关单位审批,该项目能否洽谈成功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公司从2012年7月9日至2012年7月25日止,已连续13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4.3.1条第(十五)款规定"在本所仅发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本所有权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如果公司在之后的七个交易日(自2012年7月26日起至2012年8月3日止,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情形没有消除,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具体详参阅公司今天同时披露的《关于本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第四次)》。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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