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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1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2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2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24.04%、营业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19.15%、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增长32.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28.71%、基本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增长28.57%,主要是因为(1)公司二季度收到三菱商事株式会社购买经核证过的二氧化碳减排量款,营业外收支净额增加较大;(2)报告期内公司出口硝铵量增加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2012年一季度报告中,预计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小于30%,增减变动幅度为-10.00%~20.00%,实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28.71%,主要是因为(1)公司二季度收到三菱商事株式会社购买经核证过的二氧化碳减排量款,营业外收支净额增加较大;(2)报告期内公司出口硝铵量增加所致。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12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陈团柱先生、总经理赵剑博先生、总会计师杨海岩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邹宝英女士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2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征求 投资者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规范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事项,推动公司建立持续、科学、透明的分红政策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股东及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陕西证监局《印发<关于上市公司完善现金分红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证监发[2012]45号)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正在对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政策等相关事项进行论证,将形成相应的文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目前的公司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第八章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二)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三)公司董事会当年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当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为使此次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及现金分红政策更为科学、合理,能够更加充分反映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诉求,本次意见征求活动将依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进行,在意见征求期内,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ssgs/S002109/),参与公司本次意见征求活动,本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31日,投资者也可将意见通过以下途径以文字反馈至公司: 电子信箱:snxhchem@snxhchem.com 公司传真:029-38822614 邮寄地址:陕西省兴平市东城区迎宾大道兴化股份公司证券事务室 邮政编码:713100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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