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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2-038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年7月25日,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黄少彬的通知。2012年7月25日下午,黄少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平台以4.49元/股减持本公司11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7%,截至2012年7月25日止,黄少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减持后黄少彬拥有公司18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4%,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少彬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见同日的公告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黄少彬于2011年2月14日以10.40元/股价格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9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4%,其于2011年3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经2011年10月21日,本公司实施201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黄少彬持股增至3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4%。上述股份已于2012年3月16日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 二、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完成前后,黄少彬持有广州浪奇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黄少彬拥有的广州浪奇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黄少彬累计减持广州浪奇2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9%,本次减持后,黄少彬拥有广州浪奇18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4%,已不再是广州浪奇持股5%以上的股东。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2-039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广州浪奇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23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少彬 住所:广东省揭阳市市辖区试验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揭阳市市辖区试验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2年7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浪奇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者减少广州浪奇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义务披露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黄少彬 2012年7月26日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黄少彬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广东省揭阳市市辖区试验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揭阳市市辖区试验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原因需要减持广州浪奇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广州浪奇股份的可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在 2012年7月16日、7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减持公司股份9,000,000股和1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截至2012年7月25日止,黄少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 2、权益变动方式: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黄少彬持有广州浪奇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广州浪奇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除分别在 2012年7月16日、7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减持公司股份9,000,000股和11,000,000股外,无买卖广州浪奇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2、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黄少彬郑重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黄少彬 日期:2012年7月 2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黄少彬 日期:2012年 7月 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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