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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2)036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2012-07-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购买土地基本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7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购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 二、土地竞买进展情况 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于2012年7月12日参与浙江省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拍,并成功竞得编号台土告字【2012】013-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签订了《成交确认书》。该地块的用地面积为47,419平方米,出让面积为36,911平方米,成交价格为3,206万元。 公司于2012年7月19日就该地块与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签署了合同编号为3310022012A2101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已将该合同提交至浙江省台州市东海公证处公证。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出让人: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 受让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位于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北侧,农场路东侧(JSJ050-0914-01工业出让地块)。 3、宗地用途及出让年限: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50年,宗地总面积为47,419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36,911平方米。 4、出让价款: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3,206万元。 5、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合同编号为3310022012A2101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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