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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2-026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年7月25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四川成都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12年7月14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晓忠主持,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毕克草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技改扩能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投入自有资金5560万元对现有毕克草原药生产线进行技改扩能,使公司毕克草产能达到900吨/年,并完善其配套设施。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2012年7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2年7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回报规划》。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机制,提高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积极回报投资者,会议同意制定《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全文刊登于2012年7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完善和细化,同时完善了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等相关规定,有关本次章程修改的具体条文附后。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2012年7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合同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修订后的《合同管理制度》刊登于2012年7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自身信用为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快达”)向中国建设银行如东支行申请的2亿元项目授信贷款提供担保,但江苏快达和其它股东应向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会议授权董事长处理本次担保涉及的后续事宜,并在完成反担保相关手续后,代表公司签署本次担保涉及的各项法律文件。有关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2012 年7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40万元人民币。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同意2012年8月17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刊登于2012年7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以上第三、四、六、七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改具体条文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公告编号:2012-027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2012年7月25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化学”或“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快达”或“该公司”)是公司控股51%的子公司,该公司为实施光气及光气化产品搬迁技改项目(该项目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2012 年6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光气及光气化产品搬迁技改的公告》)拟向中国建设银行如东支行申请2亿元项目授信贷款,公司同意为该笔授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会议授权董事长处理本次担保涉及的后续事宜,并在完成反担保相关手续后,代表公司签署本次担保涉及的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8月 3、注册资本12624.4898万元 4、注册地:如东县马塘镇建设路2号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的生产和销售;以电解为基础的氯气、氢气、氧气、氮气、光气及萘系列化工产品制造、加工、销售;气瓶充装、检验。一般经营项目: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法定代表人:施永平 7、股东构成: 单位:万股
8、江苏快达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元
注:2011 年度财务数据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2 年 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签订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公司为江苏快达向中国建设银行如东支行申请2亿元项目授信贷款项下的债务(含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等)提供担保。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每笔信用业务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起两年。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也提供了积极的反担保措施,并且为该公司提供担保是确保该公司顺利完成搬迁技改,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虽然此次的担保行为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总体上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为江苏快达向中国建设银行如东支行申请的2亿元项目授信贷款提供担保,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该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投资指导和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的多种方式,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3、提供反担保情况:江苏快达拟以其在洋口二期形成的资产向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同时,江苏快达其他股东拟以其持有江苏快达的股份向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五、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2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20%;本次新增20000万元对外担保之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202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4.0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公告编号:2012-028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时间 2012年8月17日上午9:10,预计会议时间半天。 二、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 2012年8月13日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召开 五、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光气及光气化产品搬迁技改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的议案》 3、审议《公司股东回报规划》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任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第1、2项议案经公司2012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刊登在2012年6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第3-6项议案经公司2012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刊登在2012年7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其中议案4需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七、参会人员 1.2012年8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登记 1.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2012年8月15日(9:0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12年8月15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621000 传真:0816-2845140 2.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或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登记。 4.登记地点: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816-2841069 联系人:靳永恒、王金菊 十、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本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2-030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年7月25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四川成都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14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薇薇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40万元。 上述第二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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