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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2-38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于2012年7月13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提交了第七届五次董事会"关于支付预购土地保证金的议案"。 2、本公司第七届五次董事会于2012年7月2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各位董事审议了上述议案内容后,通过传真方式将各自亲自签署的表决意见回复给了公司董事会。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预购土地保证金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参加通讯表决方式的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支付保证金事宜及投资风险请参见同时公告的《关于支付预购地保证金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2-39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付预购地保证金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7月20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高新区土地收储中心)签订了《预购地保证金协议书》,欲购买其所有的光谷大街2008号沿线位于高新区光谷大街以西、众恒路以北、永春路以南宗地一块,宗地面积约为4.5万平方米。本公司第七届五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此块宗地现地上有待拆迁建筑物--长春富维梅克朗汽车镜有限公司厂房、长春新丰车用空调有限公司厂房。该宗地欲按国家有关规定于2012年11月30日前挂牌出让,出让后土地性质为商住。《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由开发公司一次性支付预购土地保证金你5000万元,该款在该宗土地挂牌交易程序结束前不计利息; 2、高新区土地收储中心保证于2012年11月30日完成该宗地地上物的拆迁工作,并进行土地挂牌交易程序,开发公司具有参与该宗地的竞拍权。如到期未能完成挂牌交易程序,高新区土地收储中心三日内退换该保证金;逾期未退还,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乙方利息。 3、如因特殊原因开发公司未能竞得该宗土地,高新区土地收储中心同意在挂牌程序结束后三日内退还开发公司预购地保证金;逾期未退还,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给开发公司利息。 4、如开发公司竞得该宗土地,可用此笔预购地保证金抵顶土地出让金或由高新区土地收储中心三日内退还此笔预购地保证金,以便开发公司用此款支付土地出让金。 由于该宗地块与本公司建设开发的"高新?怡众名城"小区仅一路之隔,因此开发公司有意向参与该宗土地的开发建设。开发公司若竞得该宗土地,将与开发公司现在开发楼盘形成联动,有利于公司未来在该区域房地产领域的后续发展。且若开发公司未能竞得该宗土地,上述预购地保证金也将在年底前返还开发公司,不会对本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现该宗地周边地价约为4,000元/平方米左右,开发公司在支付了预购地保证金后,鉴于该宗土地预计于2012年11月30日进行土地挂牌交易程序,且竞拍参与单位及竞拍结果尚无法确定,因此还存在开发公司无法竞得该宗土地的可能,特此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将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对开发公司参与该宗土地竞拍的结果进展及时履行披露程序。 特此提示。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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