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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西部建设 股票代码:002302 编号:2012-050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7-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2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2年7月26日上午11: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7月25日-2012年7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25日15:00至2012年7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456号腾飞大厦12楼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23日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建林先生 7、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0,59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13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 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50,58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073 %。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所列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595,80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8%;反对1,80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2%;弃权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2、审议通过《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150,595,80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8%;反对1,80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2%;弃权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3、审议通过《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50,595,80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8%;反对1,80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2%;弃权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4、审议通过《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0,595,80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8%;反对1,80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2%;弃权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朱明、崔白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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