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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2-26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12-07-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 是 √ 否 本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2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6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69,593,3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0.3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0.27元;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三、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8月2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8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2年8月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8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69,593,364股,分红后总股本不变。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东门中路1011号鸿基大厦27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莹 咨询电话:0755-82367726 传 真:0755-8236775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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