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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2-019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7月20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2年7月25日进行了通讯表决。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共九人,截止2012年7月25日下午17:00收回有效表决票共九份。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公司需向相关部门办理变更及备案手续。 附:《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2年7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25日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江苏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要求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276号),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经公司2012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0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12年8月13日上午10:00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2年8月13日上午10:00 开始 (二)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经济开发区新亭路10号,电话:0512-66729265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3日 (六)出席对象: 1、凡2012年8月3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3、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上述第1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2年8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二)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12年8月9日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经济开发区新亭路10号,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15151(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预计上午10:00-11:00,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章海祥、文玉梅 联系电话:0512-66729265 传 真:0512-66163297 邮 箱:zqb@boamax.com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25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本单位)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表决权,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注:1、请股东在选项中打“√”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股东盖章(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2年8月3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本单位)持有宝馨科技(002514)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1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7月20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2年7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红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是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江苏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要求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276号)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完善了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的相关规定,健全了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 《公司章程》(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规划中明确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透明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健全了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 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7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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