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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在部分代销机构推出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12年7月27日起,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为:162714)在部分代销机构推出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及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措施
二、重要提示 1、以上优惠活动仅针对通过上述代销机构投资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只限前端申购费用),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后端模式申购费率,具体办理事宜请以代销机构的安排为准。 2、以上费率优惠活动的截止日期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上述代销机构所有,有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以上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到以上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以上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代销机构受理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代销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5、本公司将适时增加或调整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7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增加众禄基金为代销机构 并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基金”)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2年7月27日起通过众禄基金代理销售以下基金:
投资者可在众禄基金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除广发亚太(除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基金定投”)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众禄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同时,经众禄基金和本公司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自2012年7月27日起,对通过众禄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上述指定基金的投资者实行费率优惠(只限前端收费模式)。优惠措施如下:(1)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申购费率为原申购费率4折,但优惠后申购费率若低于0.6%,则按0.6%执行;(2)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重要提示: 1、费率优惠活动仅针对通过众禄基金网上交易系统投资上述指定基金(只限前端申购费用)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后端模式申购费率,具体业务办理事宜请以众禄基金的安排为准。 2、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3、投资者可到众禄基金代销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具体办理事宜请以众禄基金的安排为准。 4、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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