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12-18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7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2年7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于2012年8月16日上午9:00在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5号国泰时代广场24 楼会议室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12-19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2年8月16日上午9: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8月9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5号国泰时代广场2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2年8月13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 2、登记时间:2012年8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5号国泰时代广场24楼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2-58988273 传真:0512-58988273 联系人:郭盛虎、徐晓燕 四、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徐晓燕 联系电话:0512-58988273 传真:0512-58988273 电子邮箱:xxy@gtiggm.com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股东参会登记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股东授权被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项议案投赞成票;对第 项议案投反对票;对第 项议案投弃权票;被委托人对临时提案 (此处填“有”或“无”)表决权并授权其投 (此处填“赞成票”、“弃权票”或“反对票”),如本股东未作具体投票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按其自己的意思表决。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注册号: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代理人(受托人)签名: 代理人(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