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2-035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项目获得核准的公告 2012-07-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中海石油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液化天然气项目(迭福站址)核准的批复》。为优化深圳市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确保深圳天然气供应安全,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意建设深圳液化天然气项目(迭福站址),项目建设单位为中海石油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其中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70%股权,本公司占30%股权。项目总投资80.76亿元,建设规模为400万吨/年,建设4座16万立方米LNG储罐及配套气化等设施,建设1个8-26.6万立方米LNG船接卸泊位及接收站取排水口工程。 本公司投资中海石油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的有关情况详见2008年3月21日披露的《董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09年4月18日披露的《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12年4月16日披露的《董事会七届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