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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倡议书 2012-07-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江苏省各上市公司: 今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和江苏证监局分别就推进上市公司强化回报股东意识、落实现金分红下发了通知。江苏是经济大省,也是资本市场大省,截至2012年6月30日,江苏在境内上市公司总数已达到229家,上市公司家数在全国名列前茅。我们在借助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应清醒地认识到投资者是上市公司发展的源泉,作为上市公司应当积极响应监管部门的号召,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回报股东。为让投资者更好地分享上市公司发展的成果,特向全省的上市公司发出如下倡议: 1、树立回报股东的使命意识。上市公司应当把积极回报股东作为企业的重要使命和经营理念。现金分红是实现投资回报的重要形式,体现了上市公司对股东的积极回报,更是增强资本市场活力和吸引力的重要途径。作为上市公司,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倡导和营造积极回报股东的良好的资本市场文化,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实现资本的良性循环,为社会谋利益,为国家谋发展。 2、制订积极的现金分红政策。上市公司应当制订积极的、切实可行的现金分红政策,增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对于具备较强分红实力的公司,首选现金分红方式回报广大股东,并尽可能提高现金分红比率;对于处于扩张期又具备分红能力的公司,在考虑发展的同时,统筹兼顾现金分红比例;对于分红实力较弱或尚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积极改善经营,为回报股东创造条件。 3、强化现金分红的制度保障。上市公司应当在充分听取各方股东意见基础上,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建立清晰、透明、科学、长效的现金分红机制;同时建立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做到诚实守信,践行承诺。让广大投资者通过透明的现金分红机制,科学、合理地预期上市公司对股东的回报,避免资本市场恶炒上市公司的分红传闻,坚定长期投资的信心和决心。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石。随着上市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是所有上市公司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大力营造积极现金分红的良好资本市场文化氛围,履行职责、回报社会,为推动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发起倡议单位: 洋河股份 红太阳 电科院 宁沪高速 中材国际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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