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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2-07-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场外基金销售机构: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场内基金销售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下列会员单位已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重要提示 1.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44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管理人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 “华商中证500份额”、“华商中证500 A份额”与“华商中证500 B份额”、其中,华商中证500 A份额、华商中证500 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4∶6的比例不变。 5.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的,华商中证500 A份额与华商中证500 B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的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6.本基金自2012年8月1日起至2012年8月28日,以同一个基金份额认购代码在场内和场外同时募集,其中,场外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公开发售;场内通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允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8.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应不少于2亿份,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9.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需事先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和在各代销机构开立的“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募集期内代销机构网点和直销机构均可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者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新销售机构网点办理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已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募集期内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为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0.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当日可以同时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请及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手续。 11.认购限额: 1) 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者场外认购时,即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认购时,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0元、各销售机构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认购金额和最低追加认购金额限制。 2)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投资者场内认购时,在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50,000份,超过50,000 份的须是1,000 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得超过99,999,000份基金份额。 3) 募集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4) 募集期间,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和数量不设上限限制。 12.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成立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2年7月27日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以及登载在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上的《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14.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5.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6.在募集期间,各代销机构还将适时增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和网点、具体城市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7.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及直销专线电话(010-58573768)咨询购买事宜、对认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18.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9.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场内简称:华商500 3.基金代码:166301 4.基金类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6.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7.基金份额面值: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8.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9.募集目标: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 10.投资目标:本基金运用完全复制的被动型指数化投资方法,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手段,力争将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之间的日均跟踪误差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获得与标的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 11.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500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新股(含首次公开发行和增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组合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85%-95%,其中投资于中证5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2.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13.募集方式和募集场所 本基金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场内发售是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发售基金份额的行为、尚未取得基金代销资格,但属于深交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华商中证500 A份额、华商中证500 B份额上市后,代理投资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与华商中证500 A份额、华商中证500 B份额的上市交易. 场外发售是指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场外公开发售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本基金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华商中证500份额;场内认购的全部份额将按4∶6的比例确认为华商中证500 A份额与华商中证500 B份额. 若投资人欲于基金合同生效后持有华商中证500份额,应选择认购华商中证500场外份额;若投资人欲于基金合同生效后持有华商中证500 A份额或华商中证500 B份额,应选择认购华商中证500场内份额. 14.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9层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直销中心: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10-58573768 传真:010-58573737 网址:www.hsfund.com 网上直销: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支持建行卡、工行卡、招行卡、农行卡、民生卡、兴业卡、浦发卡、中信卡、长沙银行、南京银行、金华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天天盈)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hsfund.com 客服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 2)场外代销机构(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95588@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滕涛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8560666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电话:010-66223587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7)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339号商行科技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农惠臣 电话:0991-8824667 联系人:何佳 客服电话:96518 网址:www.uccb.com.cn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服电话:95528 网站:www.spdb.com.cn (9)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8888088 传真:0931-4890515 联系人:李昕田 客服热线:(0931)4890100、4890619、4890618 网址:www.hlzqgs.com (10)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27 联系人:林爽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天相投顾网址: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劵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劵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服热线: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传真:(020)87555305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citics.com (1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下转D16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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