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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万昌科技 公告编号:2012-015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7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秀媛女士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的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中有关现金分红条款,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通知精神和要求,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同意议案中所涉及相关条款的修订内容。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2年7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定于2012年8月15日上午9:00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有关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2年7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万昌科技 公告编号:2012-016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现就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朝阳路18号 公司三楼东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8月9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有关人员。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事项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见2012年7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8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张国昌 联系电话:0533-2988888 传真:0533-2091578(传真请注明:转公司证券部) 邮编:255068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2年8月15日召开的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 注: 1、表决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请表决人在所表明意见的相对应栏内划“√”。多填、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万昌科技 公告编号:2012-017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景坡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的条款进行补充完善,以充分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7月27日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利润分配有关事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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