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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节能目标企业暂缓审批高耗能项目 2012-07-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周荣祥
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的《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称,将对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强制进行能源审计,责令限期整改。 《方案》同时明确,对未完成等级的企业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不给予国家免检等扶优措施,对其新建高耗能项目能评暂缓审批;在企业信用评级、信贷准入和退出管理以及贷款投放等方面,由银行业监管机构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应限制措施;对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考核结果,由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落实奖惩措施。 (周荣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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