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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200168 证券简称:ST雷伊B 公告编号:2012-019 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二O一二年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O一二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2年7月27日上午10点在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国际商会中心4003-4008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表决7人。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陈鸿成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同意召开二○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于2012年7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之《关于召开二○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2-020)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200168 证券简称:ST雷伊B 公告编号:2012-020 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召开二O一二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2012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二O一二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8月14日(星期二)10:3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8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国际商会中心40楼4003-4008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O一二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审议《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3、审议《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上述议案除第1项议案外,均属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1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2年6月27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8月9日、2012年8月10日、2012年8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国际商会中心40楼4003-4008公司会议室。 四、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2250045 传真:0755-82251182 联系人:徐巍 骆丹丹 邮政编码:518000 (二)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O一二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三)《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四)《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 托 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证件号码: 委 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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