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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2-040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7月25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2年7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3人,实际参会董事1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通知中所列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1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2012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1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因本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申请不超过3.8亿元的贷款,具体的贷款金额以最终实际发生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2-04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98号《关于核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9,000,000股新股,2011年7月,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5,987,278股,发行价格为9.59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24,617,996.02元,扣除发行费用32,381,629.8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2,236,366.16元,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7月29日划至本公司指定账户。2011年8月1日,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深鹏所验字【2011】0267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已经到账。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经本公司于2011年9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利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25,310,200.31元,其中,Ф8780mm盾构施工设备购置项目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80,310,200.31元,安江水电站项目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45,000,000元, 上述置换的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深鹏所股专字【2011】0574号)予以确认。 2、经本公司于2011年9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1年10月18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承诺,利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广水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江公司”)增资400,000,000元(含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45,000,000元),投资建设安江水电站。截至2012年7月26日,直接利用募集资金向安江公司增资348,000,000元。 3、截至2012年7月26日,直接支付Ф8780mm盾构施工设备购置款项169,023,944.94元。 4、经本公司于2011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8,000,000元,用于多项新承建的工程项目开工所需购买材料、前期临设布置(详见2011年11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2年5月25日已全部归还(详见2012年5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 截至2012年7月26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42,337,953元(其中包括手续费3,807.75元),利息收入1,588,862.11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54,007,275.27元(含未转出2,520,000元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未来六个月的使用计划 本公司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承诺,对募集资金未来六个月的使用做了安排:支付Ф8780mm盾构施工设备购置费用约20,000,000元。 预计到2013年1月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约134, 007,275.27元(含未转出2,520,000元发行费用)。 四、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由于国家宏观调控、银根收紧,以及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的原因,导致公司流动资金不足,为了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为:78,000,000元。 2、用途为:用于购买材料及偿还部分流动资金贷款。 3、使用期限:自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次日起六个月内。 4、还款措施:用工程施工收入款项归还。 5、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节约财务成本约2,000,000元。 6、前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按期归还。 7、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如期归还。 五、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1、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 3、本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4、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8,0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材料及偿还部分流动资金贷款,既有利于公司开展经营活动,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又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8,000,000元。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8,000,000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监事会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8,000,000元。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宏源证券认为:粤水电拟以闲置募集资金78,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且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粤水电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粤水电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且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该事项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出具同意意见,并提交粤水电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宏源证券同意粤水电以闲置募集资金78,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关于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2-04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7月25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2年7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通知中所列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8,000,000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监事会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8,000,000元。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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