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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2-029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2年7月2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7月30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巴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工程BOT项目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同意公司投资巴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工程BOT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巴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工程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本次对外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巴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工程BOT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30)。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BOT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同意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西安兴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的3.4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31)。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用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开设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2-030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巴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巴中经开区

  污水处理厂工程BOT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7月30日与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巴中市水务局签署了《巴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工程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一)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公司将在巴中市设立巴中兴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实施巴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工程BOT项目,特许经营期为28年,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建设、管理、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巴中市水务局或其指定的机构。

  (二)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交易对方:巴中市水务局。

  单位性质:巴中市政府的职能部门。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污水处理厂情况

  巴中市位于四川省东北部,处于成都、重庆、西安三大城市的几何中心和成渝经济区、关天经济区的中间区域,随着交通条件的快速改善,将成为川陕渝重要的枢纽联结地,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目前,巴中市人口约40万人。

  此外,巴中市在"建设四川重要的北向东向开放高地"的战略目标指导下,积极向东发展,力争建立一个功能完善、交通畅达、物流迅捷、人居适宜、产城一体的现代化一流的东部新城。东部新城将以兴文、清江、奇章为主体,覆盖曾口,幅员31平方公里、20万居民。

  巴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巴中市巴州区,占地面积约150亩,服务区域为巴中市主城区。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巴中市兴文镇,占地面积约150亩,服务区域为巴中市经开区。以上两座污水处理厂设计出水水质均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的规定。

  (二)特许经营期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为28年,自巴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竣工投产之日起计算。

  (三)项目建设工程内容、基本水量及项目投资情况

  1、项目建设工程内容及基本水量

  (1)巴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内容及基本水量

  巴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20万吨/日,分三期实施,一期7.5万吨/日,二期7.5万吨/日,三期5万吨/日。本次项目设计预留20万吨/日的关键设施空间,一期处理能力按7.5万吨/日建设。

  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巴中市水务局提供的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基本水量为:第一个运营年的基本水量为4.5万吨/日;第二个运营年的基本水量为5.25万吨/日;第三个运营年的基本水量为6万吨/日,第四个运营年的基本水量为6.75万吨/日,从第五个运营年起到特许期结束的基本水量为7.5万吨/日。

  (2)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内容及基本水量

  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20万吨/日,分三期实施,一期3万吨/日,二期7万吨/日,三期10万吨/日。本次项目设计预留20万吨/日的关键设施空间,一期处理能力按3万吨/日设计建设。

  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巴中市水务局提供经开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基本水量为:第一个运营年的基本水量为2.1万吨/日;第二个运营年的基本水量为2.55万吨/日;从第三个运营年起到特许期结束的基本水量为3万吨/日。

  2、项目投资情况

  巴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一期工程计划投资总额1.79亿元。

  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一期工程计划投资总额1.06亿元。

  以上两个污水处理厂立项等前期工作由巴中市水务局负责,双方预计完成项目立项的最后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如果到预计完成立项的最后日期,仍未获得立项批文,项目公司有权提出解除特许经营协议。

  (四)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及其调整

  巴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采购价格第一营运年暂定为1.17元/立方米(最终按项目实际总投资核定的价格为准。)

  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价格第一营运年暂定为1.50元/立方米(最终按项目实际总投资核定的价格为准。)

  特许经营期内前2个运营年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不做调整,自第3个运营年(含第3个运营年)开始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之后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每3年调整一次,每次调价工作自价格调整年前一年的11月1日开始,并于该年的12月31日之前确定调整后的污水处理价格,调整后的污水处理价格自每个价格调整年的1月1日起执行。

  (五)污水处理服务费的计算及支付

  在开始商业运行或视为同意开始商业运行日始,巴中市水务局按月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以实际处理水量为基础计算。若实际处理水量低于基本水量,巴中市水务局按基本水量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超过基本水量的污水处理量,按实际处理水量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完成,是公司在四川省内其它城市污水处理业务异地拓展的一次突破,实现了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在四川省内的外延式扩张,对公司在四川省内其它城市扩大污水处理区域和规模将产生积极影响和示范效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二)本次交易的完成,是公司与巴中市政府在水务方面展开合作的良好开端,有利于推动双方在水务、环保等领域进一步开展全面合作,实现共赢。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服务区域将进一步扩大,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厚公司业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2-031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

  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西安兴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兴蓉")是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西安兴蓉负责实施的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BOT项目(以下简称"西安BOT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同意排水公司为西安兴蓉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的3.4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2012年7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名称: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二)成立时间:1998年8月。

  (三)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

  (四)法定代表人:谭建明。

  (五)注册资本:壹拾亿元。

  (六)主营业务:污水处理厂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污水处理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管理、产品制造以及咨询研究、开发和提供服务。

  (七)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八)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排水公司总资产为29.28亿元,负债合计为11.60亿元,净资产为17.68亿元。2011年度,排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7亿元,营业利润3.35亿元,净利润2.93亿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西安兴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成立时间:2011年11月。

  (三)注册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法定代表人:张伟成。

  (五)注册资本:贰亿元。

  (六)主营业务: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及运营管理;环保、水务、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及运营管理。

  (七)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八)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1年12月31日,西安兴蓉总资产为2.05亿元,负债合计为0.05亿元,净资产为2亿元。由于西安BOT项目尚未建成投产,西安兴蓉暂无营业收入。

  截至公告日,西安兴蓉无对外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主要内容由担保人排水公司及被担保人西安兴蓉与贷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共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一)排水公司为西安兴蓉提供担保有利于筹措西安BOT项目建设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西安BOT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及盈利水平。因此,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西安BOT项目投产后,西安兴蓉将有稳定的污水处理服务收入,而且西安兴蓉是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

  (三)由于西安兴蓉为排水公司全资子公司,故没有反担保安排。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7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其他

  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待担保协议签署完毕后,公司将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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