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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亿城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8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2012年7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16日10:00,会期半天。 (四)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A座16层亿城股份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方式。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8月13日下午3:00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必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方能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A座16层董事会办公室。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联系电话:010-58816885 传 真:010-58816666 邮 编:100089 联 系 人:李秀红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授权委托书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公司)出席贵公司于2012年8月1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A座16层亿城股份会议室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委托书仅限该次会议使用,具体授权情况为: 一、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 是 □ 否 如选择是,请继续填选以下两项,否则不需填选。 二、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三、如果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是 □ 否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需盖章):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亿城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7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2年7月2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公司董事,于2012年7月31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公司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丽萍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以下修改:
参会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在公司2011年的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审计法规执业,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通知,近期该事务所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完成了转制工作,现已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后的事务所全称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为本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的审计机构。 参会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子公司天津亿城山水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天津亿城堂庭项目一期在建工程及其对应的土地为抵押物,向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分行申请3年期开发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3.8亿元,贷款用于天津亿城堂庭项目开发。 参会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2年8月16日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内容请阅读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参会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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