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12-023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7月31日在徐州市民主南路69号恩华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7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彭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银行南京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之实际需要,经与北京银行南京分行充分协商,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北京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的精神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拟修改《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若此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具体内容登载于2012年8月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2012年8月1日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会议以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的精神要求,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该规划的具体内容登载于2012年8月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2012年8月1日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会议以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2年8月24日(星期五)在江苏省徐州市民主南路69号恩华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12-024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2年7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12年7月31日上午10:00至11:00,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徐州市民主路69号(恩华大厦)14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丰收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是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江苏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要求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276号)的指示精神,并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现有分配政策及决策程序进行的修订,通过对现有分配政策及决策程序的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在保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给予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重视现金分红。《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公司今后三年的利润分配进行了规划,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12-025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7月31日在徐州市民主南路69号恩华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2年8月24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24日9:00-11:00 (三)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20日(星期一)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徐州市民主南路69号恩华大厦17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要审议的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2年8月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止2012年8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2年8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徐州市民主南路69号恩华大厦15楼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吴继业; 3、联系电话:(0516)87661012;传真: (0516)87661012; 4、邮政编码:221009。 特此通知。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3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止2012年8月2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回执重新打印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