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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2-024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2-08-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现场召开时间: 2012年7月31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7月30日--2012年7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下午3:00 至2012年7月31日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办龙发路65号 信隆公司办公楼30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学金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8人,代表股份数 151,587,6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6.56 %。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3 名,代表股份数151,509,3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6.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 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8,33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292%。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151,510,0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 %;75,639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499%,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3%。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 151,509,322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 700 股,反对 75,639 股,弃权2,000股。 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151,510,0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 %;77,63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512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151,509,322 股,反对 0 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 700 股,反对 77,639 股,弃权0 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张锡海律师、招嘉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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