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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12-49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2年7月30日,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2年7月20日公司向9名董事送达了会议通知、审议的议案、表决表,至2012年7月30日19:00时,公司收到了9份议案表决表,分别是董事长丁治平、副董事长马永春、董事王炜、康丽华、李润起、孟小虎,独立董事陈建国、张海霞和信晓东。会议召开的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草案》;

  1、因公司业务需要,需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拟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修订,增加“溶剂油销售”。

  2、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文件及新疆证监局《关于落实新疆辖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证监局[2012]6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为如下:

  原第一百五十五条内容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在公司财务稳健的基础上,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的情况下,原则上当年应向股东派发一定比例的现金红利,并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将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分配方案,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公司应尽量争取并符合“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积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标准制定分配政策;

  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现修订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根据当年盈利情况和公司经营的需要,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结合方式。

  2、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确保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为保持公司股本规模与发展规模相适应,可以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二)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经营管理层结合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分红建议和预案,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议案时,应当进行专项研究论证,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并形成决议。

  2、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及时答复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程序和机制

  1、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以及对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时,应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2、若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应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答复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现金分红的条件及分红比例

  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能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确保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当年应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积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可根据当年盈利情况及实际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三年制定一次未来股东回报规划,并按审议通过的规划实施。

  (五)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见巨潮咨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上述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1日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12-50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2年7月30日,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2年7月20日公司向5名监事送达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及审议的议案、表决表,至2012年7月30日19:00时,公司收到了5份议案表决表,分别是监事长张彦夫、监事李恒、韩召海、刘健翔、郭光炜,会议的召开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草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8月1日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12-51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2年8月16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16日(周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8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8月15日15:00至2012年8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凡是2012年8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请查阅2012年8月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证券帐户;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12年8月13日--2012年8月15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3、登记地点: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证券帐户;

  (2)法人股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参与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网络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8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投资者投票代码:360159,投票简称:国际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

  ■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不能撤单;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 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元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2元 大于“1”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

  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以下网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会议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2年8月15日15: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12年8月16日15:00。

  五、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投票结果查询

  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查询。

  七、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招商银行大厦11楼

  (2)联系人:李润起、顾君珍

  (3)联系电话:0991-5454232、5814221

  (4)传真:0991-2861579

  (5)邮政编码:83000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会议期限:半天。

  八、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8月1日

  

  附: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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