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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于2012年8月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原公告中的内容如下: "2、审议通过《201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拟以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10 股派息0.3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21,727,332.36 元,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现更正内容如下: "2.审议通过《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724,244,412股为基数,以截至2012年6月末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数进行分配,每10股派息0.12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8,690,932.94元。" 公司更正后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全文见后附件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8月1日 附件: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7月3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监事应参会3人,实际参会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监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票3票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724,244,412股为基数,以截至2012年6月末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数进行分配,每10股派息0.12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8,690,932.94元。 表决票3票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7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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