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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泽及非金融企业 城投公司或受益最大 2012-08-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朱凯
证券时报记者 朱凯 在市场各方积极参与深沪证券交易所私募债的同时,全国银行间市场也正在加快推出融资品种创新,这其中就包括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ABN)。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人士昨日向证券时报记者介绍,今年7月起草完成的《资产支持票据指引(征求意见稿)》,正处于内部修订阶段;该指引所指的票据即是ABN。 另据中信证券债券资本市场部相关人士透露,由中信证券主承销的3只ABN产品最迟9月将推出。据悉,与常规的资产支持证券(ABS)相比,ABN期限稍长,该产品或许可以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开拓新的筹资渠道。 券商银行均可任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固定收益部总监孙志鹏表示,在ABN主承销商这一点上,现有的规则并没有明确说谁可以做、谁不可以做。这表明,只要能找到合适的投资者,券商完全可以参与其中,大家是公平竞争。 据了解,目前已经开始介入ABN前期工作的,正是中信证券与招商证券这两家券商。除了风险偏好的因素外,券商手头资源相对更广也是其原因之一。对于私募性质的资产支持证券而言,客户界定虽然很模糊,但这也意味着可选择的余地更大。 “ABN一旦推出,其市场规模会有多大还不好说。”平安证券固定收益部研究主管石磊告诉记者。他表示,可以肯定的是,由于可能会采取私募形式发行,其合格投资者队伍将比较小。当然,最终收益率的高低,也是决定“谁愿意持有、持有多寡”的要素之一。 孙志鹏认为,“当前的ABN发行主体多是如自来水、天然气等一类的公用事业机构,他们的特点是建设周期短但使用期限长,现金流在当年就可产生,很适合用资产证券化的方式来盘活,这是一种变现未来收益的最好方式。如果收益率很给力,客户并不难找。” 上述招商证券人士则称,以信贷等方式支持地方政府融资,容易使风险积聚在银行系统内部,是一种“向内释放”,存在连锁危机爆发的风险;以资产支持证券或票据等方式,可以凭借券商将投资者分散,甚至扩散至国际市场,这是“向外释放”,其优劣不言自明。 “大饼”还是“画饼” 农业银行高级研究员马永波对记者说,近期多部委均出台了直接融资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各个部门之间互相角力的好处,在于市场竞争的充分化,也最终使融资主体从中获益。马永波认为,这也是利率市场化格局之下,各个市场机构“自我加速”的循环动力。 不过,对于资产支持证券这一曾经颇受争议的事物,在我国现行体制之下的未来发展,市场仍存在较大分歧。 一位券商投行高级副总裁认为,交易商协会早些年推出的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产品,现在仍在培育期;国内市场的浮息债、交易所可转债等,经过这么多年发展,现在仍处于边缘地带;国内债券市场发展的步子还不够大。 “现在几家券商承销ABN产品,有的是为了做个样子,给监管部门一些面子,实际动力可能并不足。”一位不愿具名的投资人士指出。 对此,孙志鹏却持反对态度,他认为,对债务产品的投资者而言,还款能力自然是越清晰越好;ABN主要的现金流来自公用事业单位,这一点基本可以让人放心。 孙志鹏说,我国的预算法不允许地方政府举债,各地的城投平台就成为地方政府的“菜篮子”。在这个篮子里有各种资产,最终靠的都是政府信用。前期他们主要依靠卖地收入,但未来推出ABN产品的话,城市基建和公用项目都可以很好地变现,现金流基本都有保证。 对此,石磊表示,城投平台负债率一般都较高,将项目剥离出来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确是一条不错的路子。但考虑到40%净资产红线的限制,私募化是最可行的方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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