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2-47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8-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区中型会议室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8月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8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2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1日15:00至2012年8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主持人:李世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各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5,782,3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5572%。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5,696,5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5186%。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5,8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8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合计持有65,782,356股有效表决权。
2.《关于制订<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合计持有65,782,356股有效表决权。
3.《关于制订<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合计持有65,782,356股有效表决权。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本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参会董事签字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3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