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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证券代码:600030 编号:临2012-0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里昂证券股权的阶段性进展公告 2012-08-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7月20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收购里昂证券100%股权的议案》,根据该次董事会决议及公司同日发布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收购里昂证券19.9%的股权及就剩余80.1%股权授予售股选择权的公告》(分别详见2012年7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国际")已于2012年7月20日完成里昂证券19.9%股权收购的交割,同时授予了法国东方汇理银行(以下简称"东方汇理")关于里昂证券80.1%股权的售股选择权。 此后,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及中信证券国际顺利推进收购工作。日前,就授予东方汇理关于里昂证券80.1%股权的售股选择权事项,公司获悉,东方汇理已履行完毕征询各雇员代表机构意见的程序,雇员代表机构未提出反对意见。根据售股选择权协定,相关交易已可继续推进。 鉴于本次收购涉及里昂证券控制权的变更,为便于与里昂证券经营业务所在地各司法辖区的监管机构进行适当且充分的沟通,里昂证券80.1%股权的售股选择权协定之各订约方(即:中信证券国际、东方汇理、CASA BV及Stichting)于2012年8月3日订立了售股选择权协定的补充协定,主体内容如下: 1、售股选择权协定的受益人(注)可于2012年10月31日或之前的任何时间行使售股选择权; 2、公司及中信证券国际承诺在收到CASA BV关于行使售股选择权信函之日起11日内,正式签立里昂证券80.1%股权转让协议及所有相关文件。 除上述内容外,售股选择权协定的其它条款及条件保持不变。公司将在受益人行使售股选择权后,及时发布相关公告,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将在相关事项取得实质性进展后,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里昂证券80.1%股权转让事项递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批准。 本次对里昂证券80.1%股权的收购事项仍取决于: 1、受益人已于售股选择权到期日前,按照售股选择权协定及其补充协定的条款行使售股选择权; 2、里昂证券80.1%股权转让协议所载的先决条件已达成或获豁免后(包括但不限于,各订约方已取得所需或所涉的所有监管批准),方可实现。 相关监管审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注: 1、里昂证券80.1%股权之售股选择权协定的受益人指:Credit Agricole Securities Asia B.V.(CASA BV,一家根据荷兰法律成立的私人有限公司)和Stichting CLSA Foundation(Stichting,一家根据荷兰法律成立的基金),但在Stichting向CASA BV转让Stichting持有的所有里昂证券股份后清算的情况下,受益人指CASA BV,同时依照售股选择权Stichting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对CASA BV继续适用(为免疑问,CASA BV将有权依照售股选择权协定及其补充协定行使售股选择权)。 2、截至2011年12月31日,里昂证券(CLSA B.V.,一家根据荷兰法律成立的私人有限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约为5.615亿美元(美国、日本业务在重组前不计入里昂证券净资产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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