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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静制动 做好守夜人 2012-08-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旧菜刀
宋朝是中国历史上相当有特点的时代,一个各种矛盾各种纠结交缠在一起的时代。中央控制力较汉唐大为提升,但集权力量尚不够强大,皇权并未达到随心所欲的地步。随着科举制度的普及,士族对政治的影响力逐渐衰退,但豪强土地兼并现象非常严重。手工业、工商业以及市民文化逐渐兴起,出现了很多商贸发达的大型城市,科技水平貌似超时代的发达,但同时,却无力保护自己的文明,屡屡受到落后草原文明的侵袭,甚至最后被其所吞噬。模糊记得历史书上分析过困扰宋朝的三冗问题:冗兵、冗员、冗费,针对积贫积弱之困局,王安石领导了著名的熙宁变法。 老王同志的变法中,有两条给人印象特别深,一是青苗法,一是市易法。市易法,是政府出资,设立专门机构,收购商贩手中滞销货物,但市场缺货时售出,平抑物价。同时,向商贩发放贷款,收取利息。二是青苗法,允许地方政府运作国储粮:低买高卖。同时,向农夫发放贷款,允许农夫以粮或钱还贷,收取利息,充实财政。按照老王的话,民不加赋而国用足。而更与我们几千年高度雷同的历史不同的是,老王的变法,尤其是青苗法,现代味道很浓。不免令俺狐疑:老王该不会是穿越回去的吧? 熙宁变法,可以说并不成功。拗相公执政时,朝堂动荡,驱司马、逐东坡,其身未死,其法已败,空余一地鸡毛。其后不到50年光景,金人南侵,靖康耻生。时人多以其为滋事、扰民。恰逢大旱,因青苗法,不少地方官员将国储粮早已卖出,无粮赈灾,有人献上“流民图”,其状惨不忍睹。后人评说则毁誉参半,誉者谓其“三代下唯一完人”,毁者多诟其用人不当,用法太急。而以现代眼光来看,这些评论都自有道理,但又难免失于偏颇。青苗法和市易法都有着较浓厚的现代经济特色,国家参与其中,老王希望的是国家能够起到稳定器的作用。但实际上,问题正出在这里。国家是一个抽象的名词,其具体代表的个人,必然能力、操守各有差异。而要求这些能力操守各异的国家代言人,都有着同样的责任心、同样的能力,去面对各地千差万别的需求,这难度是不是有点太大了?事情难度很大,而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点福利却很容易,面对这样的情况,您会如何选择?这不是用人的问题,用谁都会出现同样的问题,从根本上来说,是制度设计出现了问题。 苛责古人,如果老王将青苗法的贷款机构改为私人运营如何呢?那不就是现代的银行,或者农村合作信用社吗?政府抽身在外,行监督之职,给予强迫存款、贷款的违法者以处罚,不正可以回避掉政府运营其中的用人尴尬吗? 逝者如斯夫,千年一瞬,当历史到了清末时,同样的问题又出现了。同治中兴,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张之洞等大办官营经济,学习西方技术。然而奇怪的是,同样的技术,到了中国,却就是无法发挥出应有的威力。何故?无他,又是百年后的改革开放解释得很清楚:相信农民会种地。同样,相信企业能生产人们需要的产品,相信商人会卖出市场需要的商品,相信老百姓可以做好这些和他们休戚相关的事情,那么,就不需要国家插手其中,安身其外做好守夜人。实际上,以人类几千年的发展来看,不但需要这种信任,更需要让老百姓能够监管这些守夜人,长夜漫漫防打盹,更要防其误入民宅。 作为千年前人的拗相公,他自然不可能知道身后之事,但我们这些后生晚辈应该知道监管者应处之位。证券市场高度市场化,参与其中的人,肯定会比身处其外的人更关心自己的荷包,所谓买者自负,应有之义。市场流行什么样的投资热点,对于监管者而言,其实应该不是关注重点了。既然名为监管,自然是针对游戏中的违规者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夫子云,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打击了违规者,就是对守规矩人的保护,自然这个游戏才能更顺畅地进行下去。别的,貌似不需要那么劳神。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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