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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新股发行制度投资者系列问答(四) 2012-08-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问:《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后,我国A股市场发行机制和成熟市场相比,有哪些差别? 答:香港等成熟市场在网上、网下发行比例上,大部分面向机构投资者(即国际配售),公开发售比例低。并且,香港市场上国际配售部分没有锁定期,新股上市后的供需关系较为平衡,股价表现更能反映真实的企业价值,投资者对新股的参与和报价更为理性。 中国A股市场在上述方面正在向成熟市场趋同。中国证监会2012年4月2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高了网下配售比例,向网下投资者配售股份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与转让股份的50%。并且,参照境外成熟市场的做法,取消网下配售的强制锁定限制。 与香港等海外成熟市场股票发行机制相比,中国A股市场存在的差异主要表现在: 从投资者范围看,A股仅中国境内公民、机构与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拥有申购权。而香港、美国的新股投资者包括国际配售与本地公开发售等多条渠道。 从股票发行灵活程度看,我国A股市场,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行申请获得核准后,在核准批文有效期内,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自行选择发行时间窗口。香港虽采取核准制,但通过聆讯的发行人可自主选择发行启动时间,且如果路演阶段投资者需求或报价达不到预期,可选择主动中止发行,并按要求补充财报和缴纳一定费用后选择再次启动发行。 另外,主承销商享有权利不同,境外市场中主承销商拥有自主配售权,自主决定将股份分配给不同的投资者;A股发行则采用有效报价同比例配售或摇号抽签方式分配股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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