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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2年第1号)

2012-08-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0年10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482号)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7日起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2年6月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未经审计)截止日为2012年6月30日(特别事项注明截止日除外)。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基本情况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资格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安奎先生,董事长,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曾任吉林农业机械研究所主任;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外经处处长、香港吉信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省证券公司总经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吉林天信投资公司总经理;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8月5日起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学军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司电视设计所、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年10月至今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方先生,董事,大学本科,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副处长,外企服务总公司宏银实业公司副总经理。1996年9月至今历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Wolfgang Matis 先生,董事,德国籍,法兰克福商学校经济专业(Frankfurt Business School of Economics)。曾任德意志银行全球固定收益负责人、全球市场负责人,董事总经理(MD)。现任德意志资产管理公司(法兰克福)董事会成员、CEO兼发言人。

  Mark Cullen先生,董事,澳大利亚籍,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经济政治专业学士。曾任达灵顿商品(Darlington Commodities)商品交易主管,贝恩(Bain&Company)期货与商品部负责人,德意志银行(纽约)全球股票投资部首席运营官、MD。现任德意志资产管理(纽约)全球首席运营官、MD。

  韩家乐先生,董事,199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1990年2月至2000年5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美国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至今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张维炯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教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博士。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动力机械工程系教师,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副院长。1997年至今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副院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1998年9月至2000年6月在北京大学法学学科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0年7月至今历任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朱蕾女士,监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首都医科大学教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官、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董事会秘书。2007年10月至今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王利刚先生,监事,经济学学士。2001年2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历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监、总监。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81年6月至1996年10月任职于中办警卫局。1996年11月至1998年7月于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处长。1998年7月至1999年3月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3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员和公司副总经理。

  张峰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曾就职于国家计委,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监、市场部总监、公司督察长。

  戴京焦女士,副总经理,武汉大学经济学硕士,加拿大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MBA。历任平安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兼负责人;平安证券公司助理总经理,平安集团投资审批委员会委员。2004年3月加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炜女士,督察长,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智浩律师事务所、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监。

  2、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齐海滔先生,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9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行业研究员,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2009年3月4日至2009年6月30日任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29日任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4月加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投资经理。2012年7月18日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2)历任基金经理

  2009年7月14日至2012年7月17日欧宝林先生任本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赵学军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戴京焦女士,公司总经理助理邵健先生、总经理助理詹凌蔚先生、股票投资部总监刘天君先生、机构投资部总监党开宇女士、资深基金经理陈勤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2年6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46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2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252只,其中封闭式7只,开放式245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八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31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2.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

  ■

  (2) 中国工商银行

  ■

  (3) 中国农业银行

  ■

  (4) 交通银行

  ■

  (5) 招商银行

  ■

  (6) 中国民生银行

  ■

  (7) 华夏银行

  ■

  (8) 深圳发展银行

  ■

  (9) 北京银行

  ■

  (10) 宁波银行

  ■

  (11) 青岛银行

  ■

  (12) 东莞银行

  ■

  (13) 徽商银行

  ■

  (14) 临商银行

  ■

  (15) 浙商银行

  ■

  (16) 江苏银行

  ■

  (17) 乌鲁木齐商业银行

  ■

  (18) 渤海银行

  ■

  (19) 洛阳银行

  ■

  (20)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

  (21) 烟台银行

  ■

  (22)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

  ■

  (23) 哈尔滨银行

  ■

  (24)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

  (25) 中信银行

  ■

  (26) 南京银行

  ■

  (27) 杭州银行

  ■

  (28) 温州银行

  ■

  (29)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

  (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3)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5)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8)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0)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2)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4)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6)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7)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8)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0)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3)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8)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9)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0)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1)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62)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3)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4)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5)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6)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

  (67)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8)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9)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0)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2)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3)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4)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5)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6)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77)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7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9)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1)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2)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3)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4)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5)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6)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

  (87)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88)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9)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1)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2)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3)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4)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7)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8) 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1)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102)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03)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二)注册登记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充分把握驱动中国经济发展和结构转型所带来的主题性投资机会,并在主题的指引下精选具有高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力争获取长期、持续、稳定的超额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衍生工具(权证等)、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资产配置范围: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其中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3%。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发掘驱动经济增长及结构转型的新兴增长动力,并以新兴增长动力所指引的主题性投资机会作为主要的投资线索,将主题投资策略融入本基金自上而下的管理流程中。首先,本基金力求前瞻性研判驱动经济发展及转型的新兴增长动力所带来的投资主题;其次,根据投资主题的广度及数量、以及经济周期与市场因素决定大类资产配置决策,其中本基金优先考虑股票类资产的配置;再次,在股票投资上,本基金将深入挖掘有望受益于该主题的上市公司股票;最后,在综合考量投资组合的风险与收益的原则下,完成构建并定期调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

  (1)主题发掘

  新兴动力主题主要是指驱动中国经济发展和结构转型所带来的主题性投资机会。在经济发展及结构转型的过程中,新兴增长动力层出不穷,本基金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步骤来发掘新兴动力主题:

  a) 持续跟踪宏观经济与产业结构原有的发展态势:

  本基金通过公司投资研究团队包括宏观经济及策略投资组及行业分析师队伍,持续关注政府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因素、产业振兴计划等政府政策导向、重点行业的竞争格局及景气报告、以及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相对变化等信号,对整体投资环境形成全面且深入的理解。

  b) 重视可能强化或弱化原有经济发展态势、甚至改变未来发展方向的新兴动力主题:

  在上述流程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重点挖掘可能强化或弱化原有经济发展态势,甚至最终改变未来发展方向的关键性驱动因素,这也是本基金所强调的“新兴动力主题”。

  举例来说,本基金在分析政府制定宏观经济及相关政策的过程中,发现诸如人口结构变化、城市化因素、制度红利,技术升级,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消费升级等因素,都可能出现新的经济增长动力,并在未来一段时间都将持续影响资本市场;其次,通过分析行业景气的变化及行业可能发生反转的迹象,本基金也可以提前掌握包含技术进步与模式创新所带来的新兴行业及产业升级等主题性投资机会。

  c) 判断主题性因素的有效性及持续性,并据此形成投资方向:

  虽然新兴动力主题的来源非常多元,但其有效性及持续性不尽相同。本基金发现的新兴动力主题可能是长期性的、也可能只是阶段性的;可能可以影响全局、也可能仅在局部发生作用;可能横跨几个不同行业、也可能只发生在特定行业。因此本基金在掌握了关键的新兴动力主题后,还将综合考虑个别主题的重要性、有效性、持续性及所影响的范围,形成“新兴动力主题投资备选库”,并以此作为投资线索进行大类资产配置、以及主题相关行业及个股的精选。

  以现阶段为例,根据以上三个步骤所发掘出来的新兴动力主要围绕在以下四个方面延展:城镇化、扩大内需、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源环境及人口约束等主题。展开来说,城镇化主题主要体现在二三线城市以及区域经济的崛起;内需主题主要体现在消费升级及医药相关题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主题主要关注新技术、新能源、新产品、及新的赢利模式等;资源环境及人口约束主题主要关注循环经济、环保、低碳、及人口老龄化等关键因素。

  (2)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上,本基金首先参考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所形成的大类资产配置范围,投资决策委员会将重点评估以下几个因素:宏观因素——包含重要经济数据以及货币和财政政策的变化;市场因素——包含货币供给指标以及流动性的变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估值因素——包含不同市场之间的相对估值变化。然后,本基金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形成的大类资产配置范围内,综合考虑新兴动力主题投资备选库的可选择性、影响程度、市场预期、以及该主题是否已被市场充分反映等因素,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适当偏离配置。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力求发掘的新兴动力主题是影响经济发展和企业盈利的关键性和趋势性因素,

  这不仅仅是通常理解的投资概念或市场热点,更重要的是要挖掘出该主题对相关行业与公司价值提升背后的驱动因素。其中本基金投资在受益于新兴动力主题的股票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

  首先新兴主题相关的行业选择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不同行业受同一新兴增长动力主题的影响程度和潜在的受益程度的不同,而不是比较特定行业的优劣,主要评估因素包括:主题与行业的相关程度,行业的周期性及安全性,市场估值与市场风险,以及行业研究员的看法等,选择不同的主题相关行业配置。

  在新兴动力主题相关的个股选择方面,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和主题高度相关以及有良好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股票,主要评估因素包括:企业主营收入增长、主营利润增长、资产回报率、管理水平等定量指标,以及公司管理能力等定性指标,最后在组合管理中综合考虑公司股价未来潜力空间、对相关主题的预期反映程度、以及风险暴露程度等因素,对组合中的个股进行不断优化。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方面,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结构分布策略为主,以收益率曲线策略、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5)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衍生工具,利用数量方法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6)风险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借鉴国外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如Barra多因子模型、风险预算模型等,并结合公司现有的风险管理流程,在各个投资环节中来识别、度量和控制投资风险,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结构,来优化基金的风险收益匹配。

  具体而言,在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的风险控制上,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宏观策略研究小组进行监控;在行业配置策略的风险控制上,投资流程与风险管理部对行业的偏离风险进行监控并及时预警,同时投资流程与风险管理部也将根据不同市场情况严控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如大中小盘、周期非周期等的偏离风险。在个股投资的风险控制上,本基金将严格遵守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控制单一个股投资风险。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95% + 上证国债指数*5%。

  如果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变更或停止沪深300指数或上证国债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沪深300指数或上证国债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发生重大变更等原因导致沪深300指数或上证国债指数不宜继续作为基准指数,或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审慎性原则,在充分考虑持有人利益及履行适当程序的前提下,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一只主动投资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2年6月30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2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图: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12月7日至2012年6月30日)

  注1: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二、投资范围和五、投资限制(二)基金投资组合限制)的有关约定。

  注2: 2012年7月18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欧宝林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聘请齐海滔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十三、费用概览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该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具体如下: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系统申购开放式基金业务,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招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的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转换费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用于支付有关手续费和注册登记费。本基金转换费率按照如下方式收取:

  ①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转换为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时,转换费率均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1+转换费率)+M

  转换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率/(1+转换费率)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M为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②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与嘉实旗下其他19只开放式基金(包括: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深证基本面12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中创4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之间互转,以及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时,均采用“赎回费 + 申购费率补差”算法,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 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 = [B×C×(1-D)/(1+G)]×G

  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申购补差费率G为零;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赎回费的25%归入转出基金资产(嘉实稳固收益债券除外)。根据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基金合同的约定,该基金的赎回费全部归入该基金资产(注:在运作期和间歇期,该基金按不同的方式收取赎回费)。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注:自2010年5月26日起嘉实主题混合暂停转入业务;自2011年1月7日起嘉实增长混合暂停转入业务;自2011年1月7日起嘉实策略混合暂停转入业务;自2012年3月16日起,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C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500万元;2012年6月8日起,嘉实货币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1亿元。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3、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列支。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三)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华夏银行、财富里昂证券2家代销机构,并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5.在“九、基金转换”部分:更新了基金转换的相关内容。

  6.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7.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说明了自2010年12月7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2011年、2012年上半年的基金业绩。

  8.在“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示了本基金自2011年12月7日至2012年6月7日相关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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