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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1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8-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2年7月21日公告,本次会议于2012年8月6日(星期一)10:00在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贺国英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58594993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1.6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律师列席、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批准《关于对募投项目"直营店及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58594993票,占全体股东持有和认购的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3%,其中:58594993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和认购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和认购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和认购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58594993票,占全体股东持有和认购的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3%,其中:58594993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和认购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和认购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和认购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 律师姓名:龚政、祁丽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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