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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2-044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12-08-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情况 近日,有关媒体刊登了题为《万丰奥威再曝污染问题 煤改气致成本大增压缩利润》的报道,该报道主要内容为: 1、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奥威"或"公司")与子公司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摩轮")均使用燃煤锅炉,且被浙江省环保厅列入治理名单。 2、煤改气致成本大增压缩利润。 3、万丰奥威子公司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万丰")存在污染。 二、澄清说明 (一)关于媒体对"万丰奥威和万丰摩轮均使用燃煤锅炉及被浙江省环保厅列为治理名单质疑事宜"的说明 1、万丰奥威与万丰摩轮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节能减排"政策,通过不断的改进,降低废水、废气、噪音、固废等的排放。截止目前,万丰奥威未使用燃煤锅炉,均使用天然气加热;万丰摩轮未使用燃煤锅炉,均使用煤气加热,拟计划于2012年12月前改为使用天然气加热,项目正在实施中,目前已完成管路的铺设和调压计量箱。根据2011年新昌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大气污染物甲苯、二甲苯等检测结果看,万丰奥威与万丰摩轮的废气排放均符合国家标准。 2、浙江省环保厅《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PM2.5)防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12年5月3日在网上公布,并要求于2012年5月14日前给予书面反馈,当时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的失误,未曾注意到该文件。同时媒体报道中指出的"万丰奥威2座锅炉每小小分别排放1蒸吨、1.3吨废气,万丰摩轮2座锅炉各排放1蒸吨废气"是不符合公司实际的,关于《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PM2.5)防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的"燃煤锅炉烟尘治理项目"栏目中 "蒸吨/小时"是指锅炉的规模大小,而非报道所说的"每小时排放多少蒸吨废气"。 3、关于《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PM2.5)防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的"燃煤锅炉烟尘治理项目"名单,是要求相关企业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而不是指这些企业废气排放不达标。 (二)关于媒体对"煤改气致成本大增压缩利润质疑事宜"的说明 截止目前万丰奥威的锅炉燃料已全部改成天然气,同时万丰奥威及万丰摩轮所用锅炉为规模较小的1吨位或1.3吨位锅炉且只是整个生产流程中铸造熔铝工序的燃烧设备,改为使用天然气加热对公司总成本基本无影响(由于构成公司产品成本90%左右为直接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及折旧及易耗品)。因此,不会造成报道所说的"煤改气致成本大增压缩利润"事宜。 (三)关于媒体对"威海万丰存在污染事宜质疑"的说明 威海万丰自成立以来,主要生产轿车铝合金车轮,严格履行了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现有项目在实施前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试生产后通过了环保验收。近年来公司每年采取相关措施进一步推进环保治理(公司产业为机械制造,不属于高污染企业),如通过2007年投资1000余万元将燃料由柴油改为天燃气彻底杜绝了烟尘、2008年、2010年投资700余万元通过改造熔化炉采用二次燃烧方法、改造熔化炉燃烧系统提高燃烧质量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了有机废气排放。根据2011年威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出具的大气污染物甲苯、二甲苯的检测结果看,威海万丰的废气排放均符合国家标准。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报刊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资料 1、威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出具的:环(监)字2011年第1041号监测报告 2、新昌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新环(监)(2011)检字第066号监测报告 3、新昌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新环监(2011)检字第021号监测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八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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