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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st广钢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2—35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8-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8月6日(星期一)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国贸大道南636号(广日工业园内) 3、会议方式:现场召开、现场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潘胜燊董事长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07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提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柳絮、叶鹏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二)以500,413,60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三)以500,413,60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制度的有关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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