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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2-044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5届董事会第41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届41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议题于2012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8月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 人。会议由董事长肖池权女士主持,公司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传真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11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条数原规定修订为
第一百一十条公司对外信贷(指贷款增加额,不含周转贷款)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5%且不超过50%的;公司对外信贷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5%且不超过50%的;
1、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的;

2、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技术改造投资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的。

1、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的;

2、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技术改造投资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的。

公司对外信贷(指贷款增加额,不含周转贷款)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0%的;公司对外信贷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0%的;
公司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投资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0%的。公司投资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0%的。
本条交易事项为分别计算,本条第(一)—(六)项适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所有交易事项,第(七)-(九)项分别适用于银行借款、资产抵押、投资等事项。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上述规定,已按照前款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本条交易事项为分别计算,本条第(一)—(六)项适用于本章程规定的除银行借款、资产抵押、投资等所有交易事项,第(七)-(九)项分别适用于银行借款、资产抵押、投资等事项。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上述规定,已按照前款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2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二十八条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公司对外信贷(指贷款增加额,不含周转贷款)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15%的;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公司对外信贷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15%的;
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11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百五十五条二、公司利润可以采取分配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七)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劵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相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询监事会意见、取得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方便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章程草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11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对《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改:

条数原规定修订为
第十四条(7)公司对外信贷(指贷款增加额,不含周转贷款)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5%且不超过50%的;(7)公司对外信贷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5%且不超过50%的;
1、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的;

2、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技术改造投资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的。

1、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的;

2、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技术改造投资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的。

本条交易事项为分别计算,本条第(1)—(6)项适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所有交易事项,第(7)-(9)项分别适用于银行借款、资产抵押、投资等事项。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上述规定,已按照前款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本条交易事项为分别计算,本条第(1)—(6)项适用于本章程规定的除银行借款、资产抵押、投资等所有交易事项,第(7)-(9)项分别适用于银行借款、资产抵押、投资等事项。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上述规定,已按照前款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二十一条(六)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六)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11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对《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改:

条数原规定修订为
第二十条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11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提名肖池权女士、罗云先生、唐益先生、李水荣先生、刘俊先生、陈林夫先生、黄冠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肖兴刚先生、杨鹰彪先生、张文雷先生、翁国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相关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向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声明: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与本次决议通过的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一同提交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经选举通过后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同意票11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塑胶管路系统项目的议案》。

同意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塑胶管路系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同意票11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同意票11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2年8月22日在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山庄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同意票11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八月七日

附件

天原集团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肖池权女士:57岁,研究生学历,高级经营管理者,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高级咨询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政协委员,宜宾市人大代表,宜宾市政协委员,四川省企业联合会企业文化研究会副理事长,宜宾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宜宾市拔尖人才,宜宾市突出贡献企业家,四川省第三届“十大女杰”之一,“四川省优秀经营团队”、“宜宾市企业优秀经营团队”成员之一,曾获首届团中央“五四”奖章、四川省“三八红旗手”称号等。

肖池权女士1972年12月进入宜宾天原化工总厂从事电力运行技术工作,历任宜宾天原化工总厂及股份公司团委书记、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党委委员、董事、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党委书记,自2000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党委书记。

肖池权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48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罗云先生:47岁,研究生学历,高级经营管理者,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咨询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首批中国经济管理荣誉博士,四川省人大代表,中共宜宾市委委员,宜宾市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创业企业家,四川省杰出企业家,四川省化工创业优秀企业家,四川省首届优秀创业企业家,四川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之一,“四川省优秀经营团队”、“宜宾市企业优秀经营团队”成员之一,宜宾市拔尖人才,宜宾市突出贡献企业家,宜宾市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国氯碱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理事,四川省两碱协会副理事长,曾获中国氯碱工业突出贡献奖、四川省杰出创新人才奖、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等。

罗云先生1983年进入宜宾天原化工总厂工作,历任宜宾天原化工总厂及股份公司供销业务员、经营管理处副处长、供销处及经管处长、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委员,自2000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现任本公司CEO、总裁、董事、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罗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16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唐益先生:48岁,本科学历。1988年-1993年在宜宾卷烟厂从事计划、统计、生产调度工作; 1993年-1996年在宜宾农机校任教;1996年-2003年在宜宾市投资公司工作,任办公室主任,现任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本公司监事。

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天原集团的控股股东,持有天原集团17.52%的股份,唐益先生没有持有天原集团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唐益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水荣先生:56岁,高级经济师、大专学历;曾获全国乡镇企业家、浙江省劳动模范、浙江省功勋民营企业家、杭州市十大贡献企业家、萧山区“十一五”时期杰出工业企业家、2011中国民企年度人物等称号;历任萧山益农围垦指挥部经营部经理、荣盛化纤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兼任中国化纤工业协会副会长、杭州市萧山区人大常委、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实务导师等职;现任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本公司副董事长。

荣盛控股是天原集团股东,持有天原集团15.69%的股份,李水荣先生没有持有天原集团股票,与天原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水荣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俊先生:49岁, MBA工商管理研究生学历。历任中行四川省分行绵阳游仙支行副行长,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经营部助理经理、经营部经理、经营一部高级经理,现任办事处助理总经理。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是天原集团股东,持有天原集团12.55%的股份。刘俊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俊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林夫先生:64岁,助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68年-1986年,从事会计和教导工作;1986年至今,在浙江赐富集团先后任主办会计、厂长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杭州晨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本公司监事。

杭州晨阳投资有限公司是天原集团股东,持有天原集团11.77%的股份。陈林夫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天原集团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林夫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冠雄先生:男,47岁,先后完成清华大学MBA课程和中山大学EMBA课程学习。黄冠雄先生1981年高中毕业后在顺德农机厂工作,1983年自主创业,先后从事运输业务和化工材料贸易,1996年与何国英合资设立顺德精化。1998年创办本公司前身德美实业,历任德美化工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和天原集团董事等职务。现任德美化工董事长、总经理和天原集团董事。

德美化工是天原集团股东,持有天原集团8.64%的股份,黄冠雄先生没有持有天原集团股票,与天原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冠雄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肖兴刚先生:38岁,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和四川立华税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现任成都焊研威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和本公司独立董事。

肖兴刚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天原集团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肖兴刚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肖兴刚先生于2007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于2008年7月和2011年1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

杨鹰彪先生:50岁,本科学历,副教授,曾任浙江财经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副主任。现任浙江财经学院金融学院党总书记、副院长和本公司独立董事。

杨鹰彪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天原集团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杨鹰彪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鹰彪先生于2008年4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于2007年4 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2009年11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

张文雷先生:41岁,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氯碱工业协会技术经营部副主任、综合部主任、副秘书长,现任中国氯碱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同时兼任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中国化工环保协会副理事长和天原集团独立董事。

张文雷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天原集团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文雷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文雷先生于2008年4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于2011年2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

翁国民先生:47岁,法学博士,教授,曾任教于原杭州大学法律系,浙江大学法学院、光华法学院。现任教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任法与经济学研究所执行所长。

翁国民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天原集团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翁国民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翁国民先生于2010年5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于2011年6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2-045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5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届16次(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及议题于2012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8月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11人,实到监事10人,监事黎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芝明主持。公司监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传真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对《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改:

条数原规定修订为
第十一条监事会由11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不应少于1/3。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名,监事会副主席1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不应少于1/3。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监事会主席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代其履行职责, 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推举一名监事代其履行职责。监事会主席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推举一名监事代其履行职责。

同意票10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成员的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审核,提名谢芝明先生、李彩娥女士、张蕾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上述股东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职工代表大会推选的职工监事王明安先生、张玲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向第五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同时声明: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同意票10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二年八月七日

附件:

天原集团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谢芝明先生:49岁,本科学历,高级职业经理,经济师,全国优秀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者,“四川省优秀经营团队”、“宜宾市企业优秀经营团队”成员之一,曾任本公司工会主席、审计监察经理、项目管理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谢芝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800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天原集团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谢芝明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彩娥女士:49岁,高级经济师、大专学历;曾任荣盛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和财务总监及本公司监事。

李彩娥女士没有持有天原集团股份,与本公司副董事长李水荣先生是兄妹关系,与天原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彩娥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蕾女士:40岁,大学学历,会计师。现任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经营二部经理。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是天原集团股东,持有天原集团12.55%的股份。张蕾女士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张蕾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2-046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2年8月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2届7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同意推荐王明安先生(同意118票,反对2票,弃权0票)和张玲女士(同意117票,反对2票,弃权1票)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王明安先生和张玲女士将与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股东代表监事的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二年八月七日

附件:

天原集团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明安先生:39岁,大学学历,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曾任本公司车间主任、办公室主任、分公司副厂长、分公司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工会主席。

王明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天原集团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明安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玲女士:46岁,大专学历,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本公司热电厂会计、审计监察部门业务员、科长、主管、经理助理、副经理职务,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审计监察部经理。

张玲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920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天原集团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玲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2-047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塑胶管路

系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项目概述

公司于2012年8月3日召开的5届41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塑胶管路系统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120711万元建设年产20万吨塑胶管路系统项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宜宾市政府城市规划天原集团老厂区将启动搬迁,同时,天原集团以搬迁为契机,适时调整产业结构,通过大量市场调研,并选择了与现有产业相嫁接的化工新材料项目。化工新材料产业作为新材料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未来化学工业的发展方向。化工新材料主要用于新兴产业以实现更高的性能要求。

我国化工新材料对外依存度高,未来发展前景广阔。目前国内化工新材料整体自给率在56%左右,其中新领域的化工新材料自给率仅为52%,工程塑料和特种橡胶自给率仅为35%和30%。无论从技术还是市场总体评判,化工新材料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二)投资项目的主要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120711万元,分二期建设完成,一期项目投资4.8亿元,建设期为一年半;二期项目投资7.2亿元,建设期为两年。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

序号产品建设规模年操作时间
PVC工程专用管路系统7万吨/年8000h
PVC矿用双抗管路系统2万吨/年8000h
PE钢骨架塑胶管路系统2万吨/年8000h
PE燃气、供水管路系统2万吨/年8000h
PPR管路系统1万吨/年8000h
大口径PVC、PE城市建设用管路系统2万吨/年8000h
CPVC管路系统2万吨/年8000h
塑胶检查井2万吨/年8000h

其中一期产品方案见下表:

一期产品方案

序号产品类别产品规格能力(万吨)年操作时间
UPVC线管和排水管及配件¢16-?2502.958000h
 UPVC线管和排水管 2.5 
 UPVC线管和排水管管件 0.45 
PPR冷热水管及配件¢20-?1600.828000h
 PPR冷热水管 0.7 
 PPR冷热水管管件 0.12 
PE燃气及供水管¢20-?6301.08000h
城市大口径排水排污管道¢110-?26001.28000h
 PVC双壁波纹管 0.18 
 PE双壁波纹管 0.51 
 PE钢带管 0.51 
CPVC管道及配件¢20-?4000.458000h
 CPVC管道 0.40 
 CPVC管管件 0.05 
PVC-U矿用管道及配件¢50-?6301.08000h
 PVC-U矿用管道 0.95 
 PVC-U矿用管管件 0.05 
塑料钢骨架管道¢75-?6300.588000h
 塑料钢骨架管道 0.5 
 塑料钢骨架管管件 0.08 
合计  

二期项目将完成剩余未建项目,实现全面达标达产。

二期产品方案

序号产品类别产品规格能力(万吨)年操作时间
UPVC线管和排水管及配件¢16-?2504.058000h
 UPVC线管和排水管 3.3 
 UPVC线管和排水管管件 0.75 
PPR冷热水管及配件¢20-?1600.188000h
 PPR冷热水管 0.15 
 PPR冷热水管管件 0.03 
PE燃气及供水管¢20-?6301.08000h
城市大口径排水排污管道¢110-?26000.88000h
 PVC双壁波纹管 0.12 
 PE双壁波纹管 0.39 
 PE钢带管 0.29 
CPVC热水管道及配件¢20-?4001.558000h
 CPVC热水管道 1.4 
 CPVC热水管管件 0.15 
PVC-U矿用管道及配件¢50-?6301.08000h
 PVC-U矿用管道 0.95 
 PVC-U矿用管管件 0.05 
塑料钢骨架管道¢75-?6301.428000h
 塑料钢骨架管道 1.3 
 塑料钢骨架管管件 0.12 
塑胶检查井  
合计 12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三、投资项目的目的

2008年公司决策层就提出了产品战略升级转型工作部署:提出了完善PVC产业链,进入PVC后加工领域构想。2008年~2009年,公司组织对管材和型材等塑料产品市场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调研;包括自主研发产品市场的培育和开发,储备了大量的市场信息和产品研发成果,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提升竞争力。其中一项重点工作就是完善产业链结构——工程复合材料项目,实现天原集团提出的垂直一体化发展战略。延长PVC产业链,使产品更接近终端用户,了解更多更准确的市场信息,既可以促进改善PVC树脂质量以及提供差异化树脂产品,又能延伸产业链降低整体成本,实现提高企业竞争力的目的。

四、项目存在的风险

本项目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市场容量、产品价格和产品竞争对手等方面的风险。

2、管理风险:管理风险存在于整个生产过程中,包括经营人员素质、原材料供应、生产管理和成本控制因素。

3、金融风险:主要包括通货膨胀、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近几年受宏观经济影响,国内市场物价指数波动,银行利率也有调整,因此存在一定的通货膨胀风险和利率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

实施该项目有利于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完善产业链,提升公司整体综合竞争力。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2-048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拓展国际贸易业务,扩大贸易平台和商机,增强与境外企业特别是商贸公司业务对接,公司5届41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该投资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设立子公司情况

拟设立公司的名称:宜宾天原(香港)有限公司(以最后注册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以内

注册地:中国(香港)

三、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

拓展国际贸易业务;控制汇兑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实现贸易业务的低成本融资。

(二)对公司的影响

利用香港子公司优惠的政策条件,做大国际贸易业务,提升公司在境外的知名度。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2-049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5届董事会第41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 8月22 日召开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8月22日(星期三)上午9:30-12:00

4、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16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8月16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四川宜宾市翠屏山庄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应当以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塑胶管路系统项目的议案》

7、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表决)

7.1选举非独立董事

7.1.1关于选举肖池权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1.2关于选举罗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1.3关于选举唐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1.4关于选举李水荣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1.5关于选举刘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1.6关于选举陈林夫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1.7关于选举黄冠雄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2选举独立董事

7.2.1关于选举肖兴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2.2关于选举杨鹰彪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2.3关于选举张文雷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2.4关于选举翁国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需要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且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8、《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8.1关于选举谢芝明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8.2关于选举李彩娥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8.3关于选举张蕾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需要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六届监事会。

以上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12年8月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第5届董事会第41次会议决议公告》、《第5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8月20日(上午9:30-11:30,下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下江北)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3608918

传真号码:0831-3607026

联 系 人:程全、唐华

通讯地址:宜宾市下江北

邮政编码:644004

五、备查文件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5届董事会第41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塑胶管路系统项目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积投票制选举)投票数
7.1选举非独立董事 
7.1.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肖池权 
7.1.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罗云 
7.1.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唐益 
7.1.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水荣 
7.1.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俊 
7.1.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林夫 
7.1.7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冠雄 
7.2选举独立董事 
7.2.1独立董事候选人肖兴刚 
7.2.2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文雷 
7.2.3独立董事候选人杨鹰彪 
7.2.4独立董事候选人翁国民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积投票制选举)投票数
8.1监事候选人谢芝明 
8.2监事候选人李彩娥 
8.3监事候选人张蕾 
说明:1、议案1-6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打“√”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2、议案7-8选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应选举非独立董事7人,独立董事4人,监事3人。此次选举为等额选举;3、“投票数”填写方法:(1)委托人的最大有效表决权数为代表股份数与应选举人数的乘积。如代表股份数为100股,其最大有效表决权数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为7×100=700,在选举独立董事时为4×100=400,在选举监事时为3×100=300。委托人可将有效表决权数分别集中投给1人,也可分散投给数人。(2)委托人请分别在候选人姓名后面“投票数”栏内填写对应的选举表决权数。最低为零,最高为所拥有的最大表决权数。(3)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无效。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16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信 托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信息披露
   第A008版:信息披露
   第A009版:焦 点
   第A010版:专 题
   第A011版:基 金
   第A012版:数 据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专 题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数 据
   第C009版:数 据
   第C010版:信息披露
   第C011版:信息披露
   第C012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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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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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D032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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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D041版:信息披露
   第D042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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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D044版:信息披露
   第D045版:信息披露
   第D046版:信息披露
   第D047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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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D050版:信息披露
   第D051版:信息披露
   第D052版:信息披露
   第D053版:信息披露
   第D054版:信息披露
   第D055版:信息披露
   第D056版:信息披露
   第D057版:信息披露
   第D058版:信息披露
   第D059版:信息披露
   第D060版:信息披露
   第D061版:信息披露
   第D062版:信息披露
   第D063版:信息披露
   第D064版:信息披露
   第D065版:信息披露
   第D066版:信息披露
   第D067版:信息披露
   第D068版:信息披露
   第D069版:信息披露
   第D070版:信息披露
   第D071版:信息披露
   第D072版:信息披露
   第D073版:信息披露
   第D074版:信息披露
   第D075版:信息披露
   第D076版:信息披露
   第D077版:信息披露
   第D078版:信息披露
   第D079版:信息披露
   第D080版:信息披露
   第D081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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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D085版:信息披露
   第D086版:信息披露
   第D087版:信息披露
   第D088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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