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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金飞达 股票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12-037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江苏华东基础地质勘查有限公司签订年度(考察)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2012-08-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飞达")与江苏华东基础地质勘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地勘")于2012年8月5日在江苏南通签订了《年度(考察)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江苏华东基础地质勘查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江苏省南京市石门坎102号华鑫大厦,法定代表人张佑宇。公司是江苏华东地质调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集团公司从事基础性、公益性区域地质调查、矿产地质勘查、水工环勘查、测量、岩矿鉴定以及矿山咨询工作,拥有区域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水工环勘查、物化探勘查甲级资质,有色冶金(矿山)、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及岩土工程咨询丙级资质。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宗旨 双方旨在加强在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方面的合作,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加强协议双方的信息交流,集成多方资源,形成协调一致、优势互补的发展局面。 2、合作内容 金飞达委托华东地勘就金飞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范围内所拥有的和有收购意向的固体矿产资源地考察项目进行技术服务。 3、合作双方责任和义务 (1)合作双方须对此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信息进行保密,并签订《保密协议》。 (2)金飞达应向华东地勘提供合作项目必要资料和开展相关工作所必须物质条件。 (3)金飞达应向华东地勘支付技术咨询报酬为每年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技术咨询报酬应在《年度(考察)合作协议书》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技术咨询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交通费、通讯费、住宿费、伙食费、保险费)由金飞达负责。 4、华东地勘每年为金飞达实施考察项目的总量不超过壹拾贰个,金飞达应在实施项目前一周通知华东地勘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项目的考察周期(内业:资料审核和考察报告;外业:现场考察)一般不超过10天,如果是金飞达的原因超出,则超出期限的每天按考察目标地总费用的10%依次递增;如是华东地勘的原因,其在考察目标地超出期限产生的费用由华东地勘自理。 5、金飞达在所有涉及由华东地勘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项目中,如需进一步开展地质勘查和开发技术服务工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华东地勘进行谈判签约。 6、通过考察,如若发现考察目标地有资源潜力需要开展相关的地质勘查(普查或详查)或补充勘查时,华东地勘应是承接该项目地质勘查的首选单位,并另行签订单项合同。 7、金飞达若需要对矿产资源地进行资源储量核实或对原有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进行复核和评价,华东地勘应是承接该项内容的首选地质勘查单位,并另行签订单项合同。 8、华东地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为金飞达的矿权提供所有勘查资质允许范围内的勘查技术服务咨询。 9、华东地勘将根据技术服务范围常年设立专项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主要专业应覆盖所有提供的勘查技术咨询的专业方向。(具体名单见附件二) 10、华东地勘保证技术服务形成资料成果的真实、可靠。 11、根据考察过程中的实际情况需要,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1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则依法向双方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协议旨在确定华东地勘与公司的战略合作关系,对公司经营业绩暂无直接影响。江苏华东基础地质勘查有限公司地质专业队伍及其丰富的工作经验、先进的勘查技术有利于提升公司对矿业资产的经营管理水平并加快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目前双方并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具体合作项目或与该合作项目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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